市民王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坐在咖啡吧享受咖啡,她和朋友居然被蚊子咬出了20多个红斑泡泡,为此跑到医院就诊。事后,她认为商家该为此负责,遂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投诉。11月30日,记者从鹿城区消保委获悉,经过调解,商家对王女士的医药费、误工费等给予一定的补偿。
今年7月的某天晚上,王女士和朋友经过市区某公园边的咖啡吧,因为看到店堂外环境优雅、有草地植被,且商家放置了桌椅,就选择在室外就坐喝咖啡。没想到仅半小时,两人的腿部就被蚊子叮咬出20多个红斑泡泡,特别的痒。王女士称,她回到家后就擦拭了止痒用品,由于止不住痒,次日只好上医院就诊。
鹿城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受理王女士的投诉后,他们联系到了王女士。王女士认为,自己是在咖啡吧的室外场地被咬的,为了看医生还耽误了上班,商家应该负责,给予一定赔偿。
了解情况后,该工作人员走访了该咖啡吧,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工作人员认为,咖啡馆在店堂外设置桌椅提供给顾客消费使用,应属于商家服务场地范围,有责任保障消费者人身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虽然只是蚊子叮咬,但造成的后果比想象的要大,消费者提出权益保护赔偿是合理正当的。另外根据调查,商家并没有在室外有明确的警示提醒,告知顾客谨防夏日蚊子叮咬。
最终,经工作人员调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商家对王女士的医药费、误工费等给予了一定的补偿;商家则在室外安置了警示牌,并加强了对蚊子的消杀工作。
维权法规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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