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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通告2022年11月23日晚,龙港市发现一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在龙港有活动轨迹。龙港市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落实流调溯源、风险人员管控、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目前该感染者已经转运至定点医院。现将该感染者在龙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1月22日
01:43 从外地自驾到达龙港后,驾车到达十足便利店(站前路与纺织一街交叉口)购买物品;
02:20 双排街138-140号大胡子美食烧烤用餐;
03:40 入住华景精品酒店(人民路36号);
15:02 人民路56号大果园果业购买水果;
21:47 大家乐超市(人民路与新渡街交叉口)购物。
11月23日
14:20 从华景精品酒店(人民路36号)出来步行至龙港交警大队对面停车场;
14:35 龙港市人民医院对面体检中心停车场步行至龙港市人民医院门口;
14:57 鑫鼎福小吃店(龙翔路273号)打包饺子;
15:02 步行至龙港市人民医院对面体检中心停车场;
15:16 江口核酸采样点核酸采样;
15:53 人民路61号附近购买烧饼;
20:25 大家乐超市(人民路与新渡街交叉口)购物。
请在以上时段于上述场所有过活动轨迹的人员,不要外出,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或市防控办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常态化核酸检测,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特此通告!
龙港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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