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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信息差将小户型沿街商铺置换二层大面积商铺,家住温州的蒋先生,却因为这事犯了难,这到底怎么一回事?
2012年,蒋先生计划把一楼的商铺置换成二楼的大户型商铺,经中介沟通很快找到买家和卖家,迅速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契约》经过讨价还价后,蒋先生与他人合伙购买了该二楼商铺35%产权。
然而,2022年一天,蒋先生的大伯一家却把蒋先生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名下35%这套房子送给其堂兄,理由是蒋先生是其儿子,其有权对其进行分家析产。
蒋先生很纳闷,自己名下财产是自己购买,并且一直以自己名义对外出租,大伯(生父)无权对其进行分家析产,所以对赠予房产一事不予理会,不曾料想成为被告呢?
法官认为,蒋先生与大伯一家系胞兄弟父子关系,分家析产协议合同生效具有法律效应,并且签署过分析析产合同,且当时蒋先生年龄小没有收入来源应该为原生家庭成员,析产应属家庭共有财产,应当配合限期过户,目前一审判决蒋先生限期两个月内赠予给大伯儿子。
蒋先生称6个月大就被原生家人送出,几经送养家庭最后在二叔家落户生活,18年当时出于人道考虑只签署过赡养合同,并没有看见有关赠予房产的合同页,更没有签名,对此事并不知晓,不认可法院判定的分家析产合同。
最后经法院审理,采纳原告一家证词证言,判分家析产合同生效,同时,法官也对蒋先生不诚信不孝顺的行为进行批评。
蒋先生称,无法证明自己没签过没有页码、骑缝章的合同,不认法庭认定的身份及法院的判决,自己年收入百万,判决书写几百元与实际不符,房产系个人资产,坚决上诉,目前在等待二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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