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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业主为何跟教育局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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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4 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上周,原黄龙商贸城未来社区业主委托律师发函给鹿城区教育局,就其辖区学校是否系正牌“温州实验中学集新校区”还是小三“温州第66中”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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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业主”纠结这两个牌子无非是想自己的孩子成为实验中学的一份子。作为头部教育资源,辖区的学生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实验雄厚的师资力量,使他们一开始就赢在起跑线上,或许是不少业主购买该商品房的真实用意。更难得的是,能够改善城市西向一些优质的良善基因。

但是,从他们获取的信息来看,政府批文显示该学区为温州第66中学,只是增挂实验中学集新校区的牌子。他们担心的是学校的资源不能与实验中学共享,最终混成了别人眼中的“小三”。

教育资源的均衡已经叫了几十年。从广场路20多平米卖200多万的现象就不难看出,高价学区房的存在根本原因还在于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尽管这些年教育部门出台了系列政策,进行集团化一体化办学等等,但最终还是难以改变现有的实验二中南浦外国语绣山的先天优势。如果学校之间的师资力量差异不大,家长们扎堆购买学区房的冲动可能就不那么强烈。从长远来看,只有在促进教育资源均衡方面不懈努力,才能弥合学校之间的差异,从而在根本上推进教育公平。

当前,旨在均衡师资力量的教师轮岗制度已经在一些城市推行。在咸蒸记忆中,十几年前时任鹿城区副区长的项伟胜(现任温州市发改委主任),就提出了这个观点,让更多的优秀校长、骨干教师进行合理流动,按照教师家庭住址进行就近教学。如住在黄龙的实验中学老师安排在23中教学,住在广场路的藤桥中学教师安排在实验中学,以此推进教师轮岗和教育资源均衡,但不知何故最终胎死腹中。十几年来,实验中学的学区房节节升高,上好校上名校一直成为群众急难愁盼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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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未来社区场景)

基于上述的理解,辖区业主质疑鹿城区教育局情有可原。同样,对于业主提出的意见和疑虑,相关部门如果不及时处理,会让群众的意见越来越大,也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进程中,政府部门的“决策”也将进一步受到法治的约束。
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拥有质疑的权利,政府拥有释疑的义务。据律师函内容,从政府官网先后公布不一的“实验中学集新校区”和“温州市六十六中学”来看,暴露出一些部门出台政策和文件的不严谨不科学不规范和随意性,导致既得利益者造成损害,降低“黄龙业主”对政府的认同度和好感度,对政策产生抵触的情绪。
“黄龙业主”函告教育局,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批文批复缺乏规范的流程。咸蒸无从辨析黄龙实验中学校区和66中的出台背景,相信前后的两个批文批复的出发点都是好的,只是局限于当时的形态,尚不够精细精准化,也非一把手“拍脑袋”决定。所以,加强类似于文件批复的备案审查很有必要,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政府行文更应具可靠性可信性,切忌前后不一,不断变脸,文过饰非。 
时下,还有不少官员刻意去隐瞒问题,以为没有质疑声音,就是工作成绩;以为掩盖了问题,就算治理有方。事实上,在社会转型期,有矛盾有冲突有分歧,才是多元化社会该有的样子,政府与百姓相互沟通、彼此辩驳,在回应舆论的质疑中寻求进步,实现政府与社会、百姓之间的良性互动,这才是现代行政的基本理念。
“黄龙”业主质疑教育局也彰显了社会法治的进步。尽管这次函告内容由律师起草,但在业主质疑中也不乏基于理性的思考和对社会的责任。如三点质疑有理有据,充满了法律思维和对政府形象的维护,将诸多利益放在一起考量。这种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法治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内在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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