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楠溪”地产项目位于国家风景名胜区楠溪江核心区岩头镇北部若坑陇,民众多次信访,总是百般抵赖说一点毛病都没有,都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现单项报告破坏山体的事。
原先浙江省出台“坡地村镇”政策是通过对低丘缓坡资源高质量的开发利用,统筹保耕地、护生态、促发展,宜建则建、宜农则农、宜林则林,2020年省里发现不妥,撤销该政策。
省“坡地村镇”政策禁止工业项目、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控制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华鸿·蓝城“春风楠溪”地产项目,利用该政策打擦边球,大肆破坏农田,破坏山体。现已完成并热销中,均价3万元/平方米以上。 该项目在山上建大量别墅,不用说要砍伐大量树木,为掩人耳目,把沿坡而建的房屋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架空一至二层,以自欺欺人说是没有破坏山体。别墅基本上高价卖出去后,当地领导获取暴利后就不管后续业主怎样装修改造了,连架空这点最后的遮羞布也不了。家家户户封闭、驳坎,为了挖土,新一削坡填谷又开始。他们竞相封闭、驳坎,从架空层封闭,延伸到屋外沿边坡修筑的石料砌筑物、钢筋混凝土挡土墙,稳定土石边坡、挡土墙建院子。某家建成院子,邻家马上跟风建更大的院子,在山坡上建更大的院子意味着要建更高的挡土墙,似乎圈到就是赚到院子越建越大,貌似空中观景台;挡土墙越建越高,有的比古城墙还高。土石方不够,开辟土路去山顶挖。伪装的草皮晒干了,伪装的绿色帆布和迷彩网还挂着,有大大小小钢筋架和模板还搭着等待混凝土浇灌,废弃的钢筋混凝土模板丢得到处都是,整个山面正热火朝天大兴土木,充斥着刺耳的切割声,达到丧心病狂的地步,完全失控了。
楠溪江流域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永嘉县总体规划(2006—2020年)》明确岩头镇该大幽地块属核心景区,禁建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三款等明令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浙江省风景名胜管理条例》第八条:风景名胜区的景区内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景区内的土地不得出让或变相出让。第十条:严格控制在风景名胜区内兴建民用住宅。《温州市楠溪江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楠溪江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开发房地产项目和新建、改建、扩建宾馆、酒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其他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因此,若坑陇山不符合省“坡地村镇”试点项目条件,更不适合大型商业开发。
上述真相,瞒得住平民百姓,瞒不住上级主管部门,故此“南溪小镇”(春风楠溪)完成A、B地块开发以后在2020年已被省里撤销。
强烈要求上级主管部门尽快制止在山坡上架空房屋封闭、屋外驳坎造台平以及削峰填谷的严重破坏山体的行为,拆除已建违章建筑,并在裸露的山坡、山顶恢复植被,恢复山体生态,并追究永嘉县岩头镇人民政府章海鸥(原书记)、潘森鹏、徐同坚等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