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 举报人: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村陈时羽、林祥吉等12户集体承包田1.77公顷(计26.55亩)村民。 推选代表:陈时羽,男,汉族,1970年9月7日出生,身份证:330323197009070611,住址: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村。 推选代表:林祥吉,男,汉族,1950年3月13日出生,身份证:330323195003130610,住址: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村。 被举报人:林祥忠,原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村委会主任 被举报人:张茂理,原乐清市乐成街道秦垟北村党支部书记 被举报人:张文亮,原乐清市城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事实与理由: 我们是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村第三、第十七小队陈时羽、林祥吉、周松地等12户集体承包田1.77公顷计26.55亩村民,每户都持有原浙江省农业农村办公室颁发的浙江省农村集体土地承办权证,享有合法承包村集体土地的权利和义务。可是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村委会原主任林祥忠在2016年12月25日未经集体承包田农户同意,更未协商的情况下,通过伪造村民代表会议纪要等手段联合政府部门擅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隐瞒集体承包户“未批先征收”。违纪违法事实如下: 违法一: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村委会原主任林祥忠在2016年12月25日未经集体承包田农户同意,更未协商的情况下,通过伪造(无日期、无会议应到人数及实到人数、无记录人签字、无街道领导签字和盖章)村民代表会议纪要,于2016年12月31日联合乐清市征地事务管理所和城东街道办事处私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2016-0188-34号,把21户蛎灰窑村集体承包农田村民2.5461公顷计38.1915亩(其中1.77公顷计26.55亩权属举报人等12户所有)“隐瞒未批先征收”? 违法二:2018年8月和2019年8月-9月,乐清市乐成街道秦垟北村党支部书记张茂理联合乐清绅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出示相关部门审批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工程项目施工许可手续情况下,分两次违法在蛎灰窑村集体1.77公顷计26.55亩承包农田上倾倒垃圾渣土,强制填方,毁坏农田。并在四周违法搭建高约2米,宽约600米,总计1500平方米违章建筑围墙。最后因村民阻拦,在派出所介入下才得知该2.5461公顷计38.1915亩集体承包地块于2016年12月31日已被政府征收? 违法三:2020年6月蛎灰窑村12户集体承包田村民多次向乐清市城东街道反映:根据信访办提供的秦垟北村征用蛎灰窑村承包地详单,被征地总计21户村民,承包农田为33.24亩。从2016年“未批先征收”到2018年-2019年违法填方施工,被征地村民一无所知?更未经被征地村民签字领取征地安置补偿款和失地保险? 违法四: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19年审批该地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据竟然为2018年195号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代替征地相关法律法规。另从乐清市乐成街道秦垟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份工程填方协议书显示,该填方工程并未公开招投标,而是根据2019年30号乐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内定。自2018年以来,蛎灰窑村12户集体承包田村民多次信访举报,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背民意,于2021年4月8日获取乐清市人民政府建设批准书(乐土字[2021]第55号),又于2022年9月13日通过网站和张贴该地块批前公示。村民请求信息公开征收的2.5461公顷计38.1915亩征地补偿方案批复和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方案至今都未公开? 综上所述:乐清市城东街道蛎灰窑村委会原主任林祥忠在2016年未经村集体承包农户同意,更未协商的情况下,通过伪造假的村民代表会议纪要等手段隐瞒村民“未批先征收”村集体21户2.5461公顷计38.1915亩个人承包农田的违法事实?为了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请求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相关征地法律规定,责令被举报人依法归还违法填埋的蛎灰窑村集体承包农田1.77公顷计26,55亩,撤销乐清市人民政府(乐土字[2021]55号)建设用地批准书,另责令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科暂停审批该地块,蛎灰窑村12户村民感激不尽。
实名举报人: 陈时羽(推选代表)手机:13867785627 林祥吉(推选代表)手机:13325987638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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