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到投诉后,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汇中队立即派遣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查看,在南汇街道勤民路某工地车库出入口处,现场残留两棵树的树桩,有明显砍伐的痕迹,树干、树枝、树叶不见踪影。执法人员立即现场勘察,拍照取证后联系工地负责人,对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其擅自砍伐树木行为的违法性质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当事人意识到了自身行为的错误性违反了《温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表示愿意配合执法流程。在该负责人的带领下,执法人员在工地的另一侧找到了堆放的树干、树枝和树叶,树干已被切成多段。 然而,令人感到蹊跷的是,无论执法人员怎么拼接,都不能将树桩与树干拼接在一起,树桩与树干的胸径不一致,执法人员意识到,现场砍伐的树木不止2棵,于是立即走访调取工地周边的视频监控,调查监控显示,10月28日凌晨4时左右,有多名工人在工地北侧出入口处砍伐了3颗大树。在视频证据面前,该负责人承认了砍伐5棵香樟树的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当即开具谈话通知书进一步约谈。   11月1日,该工地负责人到南汇中队接受谈话调查。经了解,该工地由于设置车库出入口和工地北侧主出入口的需要,要移植勤民路上的5棵行道树,但为了图方便,在没有事先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5棵行道树,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该起擅自砍伐树木的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确需砍伐、移植的,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应爱护公共环境,自觉保护城市树木,共同守护城市之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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