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温州许多小超市被上海“华联超市”告了!
近日有在瑞安经营超市的网友向我们爆料反映称,他们近来陆续收到了瑞安法院的电话与传票,起诉他们的是位于上海的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案由为“侵害商标权纠纷”。
这位瑞安网友表示,后来他了解到,目前不光在瑞安,乐清平阳等地的许多同行也都被上海华联超市告上了法庭。
据网友介绍,事件的起因是他们取用的广告牌“世纪华联超市”被上海华联超市起诉商标侵权,赔偿款为3千到5万元。
网友表示,事后他才得知凡是取名使用“华联”、“联华”两字的均属于侵权。
在网友发来的民事起诉状中提到,网友的门店使用了与华联超市相似的文字,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且“华联”是原告的知名字号,在同行业内及普通消费者心中有极高知名度,被告在其门店突出使用“华联”必然导致大众产生其与原告存在特在特定关系的误认或者混淆……
无独有偶。一位在乐清经营超市的网友也表示他们被华联公司告上了法庭,需要赔偿5万元。
网友表示,此前他们身为老百姓也并不懂商标专利,只是看同行取什么自己也就有样学样取一个类似的名字,结果现在就被告上了法庭。
网友表示,在查询相关法律后他们得知他们的行为的确存在侵权,然而这5万元的钱款却让让他们承担不起。
“这几年疫情、经济的原因,我们小超市一年才收入多少?这样高的金额实在难以接受。”网友不乏无奈的表示。
一个响亮的招牌固然可以起到招商引流的效果,但“搭便车”“傍名牌”的行为的确是不可取。此前我们也曾报道过,知名餐饮企业“哥老官”状告瑞安“哥老官”并胜诉的相关情况。
法律追求的是公平、公正,然而法理之外不外乎情理。疫情当下,这些商户虽有既定的违法事实,但另一边又是客观存在的商户经营困难与无知。在此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与经营者能够积极进行调节,看此次案件是否有斡旋和和解赔偿的可能,给此次事件中的各方一个相对满意的结果与答案。另外,也希望还有类似名称的商户能够主动吸取教训,尽早停止并纠正侵权行为,以免因无心之失被诉侵权。
你认为这次案件应该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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