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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由:
浙江省龙港市原龙江片区专员方明轮(副科级)违规插手朝西屋社区装修,成为豆腐渣工程,双方对簿公堂,致使龙港市人民法院二次开庭审理此案……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二、案情:
(一)2020年11月28日16时,龙港市龙江片区朝西屋社区钢架结构办公楼装修工程,在原龙江片区三楼会议室进行工程招投标。会议在原龙江片区方明轮专员主持下进行招投标,最终由其牵线的吴某燕公司中标。然而该招投标专题会议过程十分异常: 招标代理机构是中标的吴某燕请来的;参加投标除了吴某燕外,另外两家也是吴某燕请来的;在招投标两个月之前,本社区一肩挑(书记、主任)陈德盛原本委托社区上届李主任联系一家装修公司并已花了一万元项目施工图纸设计费,却不让其参加该项工程竞标;违背原则,既没通知当时龙江片区党工委大网格分工负责(联系)朝西屋社区工作的柯专员,又没告知驻社干部。此事纯属围标、串标行为。
(二)中标施工方在项目施工期间,为了偷工减料且多方勾结,竟然擅自篡改施工图纸,把原图纸上【朝西屋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的主体项目——民情接待组合柜台等设施删除。却以其它设计公司名义进行重新设计施工图纸,滥竽充数、应付验收。导致目前本社区打造“共享社幸福里”建设以及社区便民服务接待无法正常进行。
(三)2022年5月,施工方无所不用其极、欲想倒打一耙,向龙港市人民法院起诉本社区拖欠工程款项。出于种种原因,法院开庭时间延迟至2022年8月1日进行;施工方(原告)聘请了代理律师,可是本社区(被告)一肩挑坚决不予聘请律师来代理,并且委托本社区党委副书记兼社区居监会(监察站)负责人周科赐同志作为社区居委会全权代表赴法庭应诉。庭审中周主任针对原龙江片区方明轮专员违规插手下属社区居委会装修工程和招投标异常的围标串标全过程,以及工程缺陷、质量低劣等问题向法庭作了半小时的陈述。我方还当庭提交了反诉状。
(四)本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就应诉、反诉相关过程作了研究并要求法院调取2020年11月28日16时在龙港市龙江片区所进行的本社区装修工程招投标会议纪要资料(我方已于2022年7月27日向龙港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去函并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由于当时该工程招投标是龙江片区方明轮专员一手操办,这份会议纪要对于本案事实真相和法庭证据认定及得到公正判决将会起到关键性的作用。然而,近期法庭主审法官回复我方称:“调查取证应由业主方去……”,也就是说要本社区自己去调取。因此,鉴于时间紧迫,我方近期已去电去函及通过其他方式向方明轮专员讲明原因达数十次,迄今为止均对接无果。
(五)龙港市人民法院已通知第二次开庭时间为10月11日,由于多种因素再作延迟。同时,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证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判决,根据《民诉法》和《最高院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我方再次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于2022年10月6日、10月10日去函且包括今日下午在龙港市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当面向主审法官提交《再次要求调查取证申请书》,恳请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调查。
以上案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广大党员和群众万众瞩目,期盼法律会维护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将“坏人”绳之以法,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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