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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10月10日晚,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信息推送,一名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在乐清有活动轨迹。接到信息后,我市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落实流调溯源、风险人员管控、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现将该阳性感染者在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0月8日8:00-9:34,在柳市镇正大物流有限公司(柳白路17号)装货;9:34-9:37,步行至方圆超市(蟾河东路27号)门口的洗衣机洗衣服;9:37-10:00,步行至兰州拉面馆(蟾河东路20号)就餐;10:00-10:15,步行至方圆超市门口取衣服,随后返回正大物流有限公司;10:15-16:07,在正大物流有限公司装货,其间曾前往物流公司的公共厕所;16:07-16:55,步行至阿伟饭馆(蟾河东路35号)就餐;16:55-16:58,步行至方圆超市购物;16:58-17:01,步行至玉玲超市(蟾河东路21号)购物;17:01-17:06,步行至正大物流有限公司内部的万客来中餐厅购物;17:06-21:00,继续在正大物流有限公司等货装货,其间曾前往物流公司的公共厕所;21:00-21:07,开车离开正大物流有限公司,于北白象镇金炉村马路边水果摊购买水果;21:07-21:21,从七里港高速口离乐。请在以上时间于上述场所中有过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或有病例报告的地区,主动参与常态化核酸检测;所有温州市外来乐返乐人员提前做好预申报,并落实相应频次核酸检测。广大市民要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乐清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0月11日
乐清市乡镇(街道)疫情防控申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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