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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的房产可贷1000万!温州农行客户经理帮助骗贷索取65万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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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1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去年发生在我市经开区、鹿城等地的系列“买房骗局”有了新进展。今天出版的温州都市报报道,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诉机关指控“合同诈骗犯罪”送上审判席。



这宗涉及28名受害人,未支付房款达4000万的合同诈骗案件套路其实也简单——
第一步:团伙成员寻找房源;
第二步:与卖房者签订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第三步:以申请银行贷款为由让卖房者(受害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第四步:由第三人或者名义购房代持人申请银行贷款;
第五步:银行放贷后偿还首付款,然后供自己挥霍,消费。

咸蒸发现,多家金融机构涉及为该诈骗团伙提供银行贷款。除温州银行、邮储银行、龙湾农商行外,农业银行苍南支行客户经理林某索取65万好处费出现在起诉书上。


起诉书第二部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及骗取贷款事实作出指控——

2021年6月22日,杨某坚与被害人林某某签订了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六路香樟路11号望海公寓27幢某室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成交价577万元,后过户给赖某霞。2021年7、8月左右,被告人陈某练联系中国农业银行苍南灵山支行客户经理林某胜,希望以该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并提高贷款额度。

林某胜向陈某练索要贷款金额5%的好处费,陈某练答应。后陈某练等人提交了虚假的房产评估报告、未实际经营的企业营业执照、虚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完税证明等贷款材料,以该房产作为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苍南灵山支行贷款996万元。

放款后陈某练向林某胜共支付了65万元好处费及相关费用。该笔贷款金额远超抵押房产实际价值,至今被告人陈某练等人无法归还贷款。

银行客户经理与客户携手虚构事实骗取贷款的事件屡见不鲜。咸蒸查阅银保监会网站发现,近期因员工管理不到位,参与虚构信贷材料骗取贷款被罚的就有工行温州分行,浦发银行温州分行(如下)。



当然,还有农行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的。


对于银行存在的骗贷现象,咸蒸法律顾问小朱认为,从刑事法律关系角度讲,银行员工内外勾结骗取银行贷款分两种形式,一种是银行员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冒用他人户口本、身份证等个人信息,骗取贷款,这种情形,银行员工涉嫌骗取贷款罪。另一种是有实际借款人,但实际借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银行员工帮助实际贷款人制作虚假信贷材料获取贷款,则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

一业内人士表示,银行管理不到位,风控体系薄弱,没有履行贷款审核义务,尽调环节存在疏漏是此类事件发生的最大原因。类似苍南农业银行的事件,其实在各大金融机构都存在着。从银行客户经理角度来看,这些都是优质客户,属于“风险可控”一类。像个人业务这类流贷基本上是跑量的,购销合同都是形式审查,只要根据合同受托支付到卖方即可。严格意义上来说,银行流贷业务大多数不合规。

《刑法》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受贿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对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同业业务、资产处置等领域作出要求,强调对金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重处罚。

监管的严格或许有效抑制此类银行员工收受贿赂收贷款好处费的行为。但进一步完善自身的风控体系,逐渐补齐风控短板,加强对基层员工的监督管理,才是真正有效的根本。

不知这位林经理是否一切安好?
温州农行做了哪些“亡羊补牢”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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