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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停车不仅要交地下车库的停车费,还要多交一笔进小区的‘过路费’。”近日,市区上美小区的业主李先生拨打温州都市报新闻热线88868886反映此事。
上美小区位于鹿城区南汇街道,毗邻中央绿轴公园,附近还有鹿城区人防大楼、温州市公安科技大楼等。今天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条市政道路将上美小区分为南区和北区。其中,李先生反映回家要被多收一次“过路费”的问题,主要发生在北区。
李先生说,上美小区南区和北区都有一个地下车库,两个地下车库不相通,其性质属于“防空地下室”,以前因为管理宽松,该地下车库一直给小区业主停车使用,业主则每年交较少的租金,其费用主要用于小区日常管理。
“后来,地下车库被相关部门收回,停车费比以前高了,一些业主接受不了,所以业委会在小区地面规划了一些停车位,费用跟以前一样。但这却苦了我们这些住在北区,且愿意将车子停在地下车库的业主。”李先生说。
李先生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上美小区北区地下车库的出入口在小区内部,想要进入北区地下车库,要先通过小区道闸进入小区内,而且小区的车位是临时对外开放的,无论是外来车辆还是小区业主进入小区停车,就要被收一次停车费。进入小区后,碰到地上没有停车空位,要停到地下车库,又要被收一次停车费。“这样一来,对于我们北区月租地下车库车位的业主来说,相当于开车回家要被多收一笔‘过路费’。”
而上美小区北区的这个停车问题,南区则不存在,因为南区地下车库出入口在小区外,只用收一次停车费。
此外,李先生称,在地面规划车位,虽然解决了一部分业主的停车问题,但对小区绿化,人身安全等都有一定的隐患。同时,因为车子在地面来来往往,对小区路面也造成了损害。
上美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叶先生则表示,地下车库被收走后,为了解决业主停车难题,在征得大部分业主的同意后,业委会在地面规划了停车位,停车费按以前60元每月的标准收取。而对于进入地下车库停车,为何要多收一次费用,叶先生未正面回应。
那么,对于想停地下车库的业主来说,上美小区业委会多收一次费用的做好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记者联系上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贺君律师。贺君说,根据《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合法利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应当确定公开、公平、公正的使用方案,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后实施。也就是说,业委会制定涉及全体业主权利的方案需要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否则不具有强制效力。
此外,贺君认为,因为上美小区北区地下车库位于小区内部,因此在制定管理方案时应当具有合理必要性,比如停地下车库的车主,经过小区道路是必要的,不应对此行为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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