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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警示教育,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净化节日风气,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温州市鹿城开发建设公司总经理焦庆忠、办公室主任朱庆丰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问题
2020年12月,为了搞好与上级公司领导的关系,鹿城开发建设公司总经理焦庆忠在黎明东路某大酒店宴请鹿城城发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戴志光,期间共消费4000多元,该笔费用由焦庆忠先行垫付。2021年7月13日,由办公室主任朱庆丰经手在温州某某饭店虚开2张餐饮发票,并以其他招待费的名义在鹿城开发建设公司进行了报销。此外,焦庆忠和朱庆丰还存在其他违纪情节。2022年8月,焦庆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庆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鹿城区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方妙听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21年9月,温州某华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薛某某为了与鹿城区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方妙听拉好关系,并希望方妙听为其承建项目的后续验收排期给予关照,送给方妙听4瓶飞天茅台酒,折合共计10000元。2022年8月,方妙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鹿城区鞋革产业规划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朱兴国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
2022年2月,丰门街道金竹网格辖区温州帝某鞋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某某,为了感谢时任鞋都产业园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科科长兼金竹网格负责人的朱兴国在其企业厂房出租方面提供的帮助并与其搞好关系,以拜年的名义到朱兴国家中,送给朱兴国2瓶茅台酒和2条中华香烟,折合共计6500元。2022年8月,朱兴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并收缴违法所得。
上述3起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规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问题,既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充分反映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全区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时刻警觉,自觉在人情和纪律之间划出红线,坚决防范掉进享乐奢靡的“陷阱”。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要准确把握“四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特点,对隐形变异问题高度警惕,把纠治“四风”成果更好转化为树立新风、弘扬正气的综合效能,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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