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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 08:20
来自手机
尊敬的浙江省委袁书记:
温州市委前书记陈伟俊离任前,在党委会议上对“温都金服”案制订框架,限定该案为自然人犯罪,不得涉及温州日报报业集团。鹿城区公、检、法在市、区两级党委领导下框架办案,一些温州日报报业集团(下称:温报集团)的犯罪证据出借人都已掌握,恰恰在法院组织的庭前会议上,律师向公、检、法请求调阅被告知没有。
温报集团组织、策划、实施成立“温都金服”证据确凿。
比如:
1、温报集团向温州市宣传部请示成立温都金报的《请示》文件;
2、《成立温都金服合资协议》中温报集团的实质性体现;
3、温报集团贪污温都金服战略引资款的《会议纪要》;
4、参与温都金服利润分红的《利润分红方案》;
5、成立仅比温都金服早27天的温州报业传媒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人,实为“挡罪牌”;
6、最为严重的是,温报集团请示成立温都金服时,即搞假股东、假风控欺骗市领导,运营过程中搞假项目诈骗出借人。所谓温都金服大股东深圳华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本没有出现过,纯粹是一帮逐利个人的代持。
以上事实只是一部分,鹿城区领导及公、检、法领导曾安慰出借人说,市委刘书记完全掌握。问题是既然刘小涛书记完全掌握,那这个不得涉及温报集团的自然人犯罪办案框架怎么就打不破呢?
温报集团成立温都金服路人皆知,利用党报的公信力、品牌的客群优势诈骗出借人己被立案。如果温州市委考虑党报的声誉不追究温报集团单位犯罪,就应该依法依规,学习浙江日报报业集团的“钱都金服”实施良退。如果一定要追究自然人犯罪,那也应该首先追究温报集团的法人代表方立明,他是主犯。
温都金服出借人90%为相信党、相信党报的老党员、老干部、企事业退休工人和刚走向富裕的农民,本是出借,却又返贫了。
出借人恳请省委袁书记指示温州市委刘小涛书记打破前任框架,使鹿城区公、检、法能够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公正办案,追究温报集团的法律责任,退赔出借人的全部损失。
跪谢!
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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