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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张海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2022〕22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张海云任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王晓岚任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陈亮任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林建兴任温州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木永任温州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职务;
林统任温州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徐雄任温州市渔业局副局长;
余广任温州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项延润任温州市农业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张建东任温州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职务;
季华文任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求红任温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队长,免去其温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许生陆任温州市审计局副局长;
董玮任温州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陶庆东任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韩宏解任温州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人念任温州市政务服务局副局长,免去其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黄宗垦任温州生态园管委会副主任;
沙剑弘任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经济师(试用期一年);
柳深扬任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总编辑,免去其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副总裁(副台长)职务;
戚速任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副总裁(副台长),免去其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杜立均任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副总裁(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金晓武任温州市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山石任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毛晓忠任浙江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翁结群任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免去其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林彬任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叶刚任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吴晨宇任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项光夫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林朝朝的温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秀峰的温州市审计 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祥远的温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瑞远的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南品仁的温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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