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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温州都市报“掌上温州”客户端报道《置信原墅门楼被拆除!部门回应相关疑问》后,受到了广泛关注,截至目前,“掌上温州”阅读量已超18万。其中,不少网友留言,对于违建为何要在10多年后才拆除?市政道路为何会存在10多年不移交的情况等问题提出疑问。为此,记者再次联系相关部门,就市民质疑进行采访。问题一违建为何要在10多年后才拆除?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蒲鞋市中队相关负责人说,因为城市快速发展以及当时政策的不完善,出现了如侵占公共用地、乱搭违法建筑等行为,且违建体量大。而随着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尤其是2013年至2015年我省启动“三改一拆”行动后,拆违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违建也在逐年被拆除。
拆除前
拆除后问题二市政道路为何会存在迟迟不移交的情况?据《温州市城市道路建设与管理办法》显示,城市道路主要分为快速路、主干路(道路宽度40米及以上)、次干路、支路等四类。而对于规划中且由房开代建,但却迟迟未移交的城市道路,实际上并不少见。比如2019年4月16日,本报曾揭露欧洲城一期侵占未移交的市政道路,收费停车的事实。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公用处相关负责人说,之所以出现市政道路迟迟不移交的情况,一方面原因是规划单位、道路建设单位、道路维养单位信息不对等;比如欧洲城这条位于小区的区间道路就是这种情况,过去了十几年,建设单位不移交,前些年跨部门间信息又不同步,这导致很多人甚至道路管养主管部门都不清楚这里原来是条市政道路。另一方面,一些道路在建设完成后,可能还存在政策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竣工验收,这也导致道路已建设完成但未移交的情况发生。今年10月1日起,《温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将开始施行,《条例》立足市政设施规划、建设、养护和维修全生命周期管理,施行后将有利于市政设施管理,类似欧洲城、置信原墅这种情况,将得到有效遏制。新闻背景8月26日中午,位于鹿城区学院中路“置信原墅”西侧的违建被拆除,违建拆除后将打通学院中路和这条未移交的市政道路“壁垒”,为以后打通断头路,给附近居民出行提供便利创造前提条件。对置信住户提出拆违的合法性疑问,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说,对于违建的责任主体,执法队员在办案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将限期改正告知书送达到位。而对于其他个人或集体,如果跟事件相关,可申请查看告知书,但无送达义务。经调查,该违建的责任主体为置信原墅的房开公司。实际上,今年3月7日,中队已开出了一张责令限期改正的告知书,并已送达到违建责任主体单位。但该公司因为已经注销,无法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最终由街道出面召集各方协商拆除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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