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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分公司都要撤销了,账目肯定不会有人检查,所以贪小便宜心理作祟,顺手牵羊,将公司的加油充值卡装进自己口袋。现在晚节不保,非常后悔!”原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莘塘分公司总经理郑志勇感慨道。
此前,瑞安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开展粮食领域专项督查过程中,通过延伸取证、数据碰撞,发现了一笔“不合时宜”的油卡圈存记录。
“原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莘塘分公司隶属于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早在2019年就已经撤销,为何此前报销的2000元加油充值卡却在2020年被充值使用?”调查人员大胆猜测,这张“复活”的公家油卡极有可能进了个人口袋。经调查组安排,工作人员兵分两路,一组负责外围了解该公司公车管理制度及分公司财务结算情况;另一组分析深挖有无其他异常的公车加油使用线索。调查组在对账目、消费流水、个人车辆行驶轨迹、监控等大量信息建模分析后,分公司总经理郑志勇进入调查组的视线。
“你有否存在私车公养问题?”在和郑志勇的谈话中,调查组人员单刀直入。
“单位公车管理之前确实不规范,单位的IC油卡是以我个人名义办理的。2017年总公司要求规范油卡管理,规定不能再使用个人名义办理的IC油卡为公车加油,我也一直没有整改到位。我有违规的地方,但我绝对没有私车公养。” 郑志勇避重就轻地“交代”起错误。
“那为何分公司都撤销了,还要往你的IC油卡里充值?”“分公司明明只有一辆公车,为何却在不到三天的时间内频繁大额加油?”“为何有多次加油记录显示,你的私家车也正好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加油?”说完,调查人员将一沓油卡明细摊开放在郑志勇面前。
面对详实的初核材料,无法自圆其说的郑志勇终于承认私车公养一事。原来,2016年11月至2019年9月,郑志勇在担任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莘塘分公司经理期间,利用其保管油卡及财务审批的职务便利,多次将单位IC加油卡用于其个人车辆加油使用,并在公司撤销期间截留了一张2000元的加油充值卡用于个人使用,经统计,金额共计8923元。
郑志勇作为分公司一把手,所有公车费用报销都由其本人把关签批,自己“揩油”,无人知晓。同时,总公司对公车加油管理监管缺位,从未开展相关检查,也是造成其心存侥幸、一再“揩油”的重要原因。
郑志勇身为中共党员,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借机“扣留”、侵占使用公家加油卡,为个人轿车加油使用,有刑法规定的贪污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2022年7月22日,瑞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志勇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针对公车管理漏洞,瑞安市纪委监委向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全面排查油卡使用情况,及时清理整改公车加油乱象,同时规范制度执行刚性,加强油卡管理与监督,避免顺手牵羊、侵占公款现象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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