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博物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今天从市财政局获悉,温州率全省之先创新出台《温州市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扶持办法》,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民办博物馆活力,有力推动温州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示范。该项工作已列入省级改革试点,将为全省构建以“人”为核心的共富型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温州样板”。
为提高民办博物馆的运营质量,市财政局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资金帮扶,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推动民办博物馆提质升级。如在硬件设施方面,该《扶持办法》通过资金引导鼓励民办博物馆规范建设。针对部分民办博物馆将“私宅作展厅”的现象,市财政局将“运营一年以上,能正常开放,重视库房建设,符合消防安防规范”列为申请补助的必要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博物馆将给予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推动民办博物馆强化场地要素保障、加快补齐建设短板。
为突出民办博物馆的品牌特色,市财政局鼓励引导民办博物馆强化文旅融合思维,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打造“文化+旅游+休闲”的新型博物馆文旅产业。《扶持办法》明确,对独立策展或组织本馆藏品赴外市展出的博物馆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鼓励博物馆更好地展示温州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形象;对民办博物馆举办的各类文创市集、节日雅集等系列活动,市财政局将按次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引导进一步深化“馆市结合”模式,推动优秀的民办博物馆文化产业综合发展;通过设立最高100万元的博物馆集聚发展补助,科学引导建设与A级旅游景区、“四大振兴”、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结合的若干民办博物馆集群。
此外,该《扶持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强化相关领域的配套机制建设,完善监管体系,推动各类博物馆安全运营、健康发展。据悉,我市将成立专项评审小组,对扶持申请项目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采取审核书面申请材料、现场抽查、专家评估等形式进行,评审结果经市财政局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定后,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扶持办法》还明确将展出来源不明或不合法展品、陈列展览主题内容低劣等7类行为纳入“负面清单”,将取消扶持补助资格,以此倒逼民办博物馆规范运营、健全管理机制。另外,我市将坚持绩效导向,由市财政局和市文广旅局对扶持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加大跟踪监管力度,确保扶持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被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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