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消防执法 拘留!
阻碍消防执法 拒不配合 言语辱骂工作人员 还两次用物品 砸向工作人员 怎么办? 两个字: 拘留! 来看看怎么回事
2022年8月20日15时许 苍南县钱库镇 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在对 钱库镇一民房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督促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时 (该民房存在三层砖木结构,存在明火) 遭到住户章某 对工作人员肆意辱骂 阻碍其正常的消防检查工作 并用椅子砸向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 耐心对章某进行劝解 章某又拿起杯子 砸向工作人员 随即 现场人员立即报警
苍南县公安局钱库派出所 接到报警后 迅速开展调查
2022年8月20日19时许 将违法嫌疑人章某 (男,34岁,福建人)抓获 并带至审讯室进行审问
案件结果
最终 苍南县公安局钱库派出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决定对章某 阻碍消防救援部门 执法的违法行为 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提醒 阻碍消防执法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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