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首选购物方式,快递物流给大众生活带来快捷便利的同时,越来越多的快递包裹占道现象却屡禁不止,不仅影响行人通行,还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一快递门店占道经营进行了处罚。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蒲鞋市街道学院中路上有一家快递门店经常将大量快递堆放在人行道上,给周边群众造成了诸多不便,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经现场了解,该快递门店是因为店面太小,就把快递的分拣货物堆放在人行道上进行二次分拣。 执法人员当场对负责人进行宣传教育,并向其说明占道堆物已经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门店负责人表示会积极配合整改,承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前 ▲整改后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利用巡查机会逐一走访辖区内各个快递点,向其负责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考虑到快递行业的特殊性,执法人员也会秉着人性化执法的原则,以教育劝导为主,要求各个快递点实行错峰分拣,利用人流量少的时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卸货、分拣工作,确保不扰民;规范分拣行为,快递车辆做到有序停放,不要超范围分拣,做好门前三包,保证道路畅通、路面干净整洁。 普法小贴士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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