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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1.5万,温州一地出台购房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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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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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3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根据

2022年7月15日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个人在龙港市范围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以网上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为准)。


商品房类型

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建筑面积在144㎡以下(含144㎡)一手商品房住房,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房源。


补贴标准

建筑面积100㎡以下(含100㎡)补助1万元、建筑面积100㎡-144㎡(含144㎡)补助1.5万元。


建筑面积认定

期房的建筑面积以商品房预测面积为准,现房(已办理总登记)的建筑面积以实测为准。


申请时间

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的个人需在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后3个月内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提出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助资格。


补贴发放渠道

符合以上条件的购房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是夫妻关系,二是其他关系的,需指定一方为补贴收款人。


购房补贴发放时间

购房补贴在2023年财政预算中列支,2023年12月份之前统一发放。


申请方式

1、委托办理:在签定商品房购买合同时,提供购房补贴相关材料,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申请。

2、自行申请:在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后,购房人规定时间内向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行政审批科申请。


申请补贴提供材料

1、申请表;

2、购房合同;

3、购买人身份证;

4、领款单;

5、银行卡信息;

6、备案证明;

7、委托书(房开代为申请)。


退房退款处理

1、购买人申请购房补贴后,如因各种原因确需解除商品房购房合同的,在办理退房手续前,须将购房补贴退回到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7月15日前已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办理退房手续后,在补贴期限内重新网签备案的不予补助。

附件1、龙港市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申请表2、龙港市个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财政补贴领款单3、委托书长按识别或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龙港市财政局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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