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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本地检察院在各平台发出一份公告,大意是:两位犯罪分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侵犯了众多不特定公众的个人信息安全,给社会公共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造成了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性再一次回到大众视线中。
《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随着当前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递方式也变得更加快捷,但同时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也越发凸显,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也面临严峻挑战。APP后台窃取、网络病毒感染、人为交换倒卖信息,都是信息泄露的渠道。
个人信息泄露危害巨大,轻则骚扰电话、垃圾短信铺天盖地,重则被冒名办卡或者透支消费,更严重的被不法分子盯上,坑蒙拐骗甚至危及生命安全。
国家对保护信息安全也是非常重视。202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收集、处理和使用的规则,对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合法合规化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于个人来说,我们也应做到从小事出发,处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1、 不在各个网络平台或其他场所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2、 绿色上网,不随意点击可疑网站,谨慎使用公共网络。
3、 不随意注册来路不明的软件。
4、 更换手机后及时更换密码等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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