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438|回复: 1

市民在公共道路私设路障,结果……

[复制链接]

698

主题

0

回帖

333

积分

老蟹

积分
333
发表于 2022-8-12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投诉,称蒲鞋市151号和卫生院中间的道路上被钉了石头,存在安全隐患,希望尽快安排拆除。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现场公共道路上锁着两个水泥石墩子,经过询问了解得知该石墩子是由附近居民锁设置,由于该处地处背街小巷,产生的机动车乱停放现象非常严重,所以该居民采取了这种不合理的手段。

执法人员耐心向该居民进行普法宣传,设置水泥砖固然可以阻止乱停车,但会引起群众通行不便,极容易导致跌倒摔伤,况且在公共道路上设置路障行为已经涉嫌违反了《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希望配合拆除。经过沟通,该居民认识到错误,主动配合执法人员完成了此次拆除。

公共道路众人使用,设置水泥墩子固然不对,但不按规定停车也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公共环境整洁有序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强巡查控管,对违法设置地锁等问题“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并对已拆除地锁的道路进行长效监管,避免反弹。

         

0

主题

265

回帖

133

积分

嫩笋

积分
133
发表于 2022-8-1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公共道路上设置路障违法应有处罚机制,有关部门应常规巡查,及时处理,不等百姓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11-19 22:34 , Processed in 0.171593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