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莆田市 来鹿返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鉴于福建省莆田市疫情情况,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履行主动报告请8月3日起有福建省莆田市旅居史的来(返)鹿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或入住酒店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外地来(返)鹿人员,务必事先打开“温州防疫码”预申报行程。省外来鹿人员需提前核查自己的“温州防疫码”,确保为绿码,提倡抵鹿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
全区居民和在鹿人员落实“5天一检”常态化核酸检测,56类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部分重点场所配合核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
三、主动扫码查验自觉遵守所在村社、工作单位及各种场所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进入公共场所请配合主动扫“场所码”、测体温、查验“温州防疫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的县(市、区)。
四、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18周岁以上人群应尽早完成加强免疫,请符合条件但尚未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或加强免疫的市民(包括非本地户籍)尽快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五、持续做好个人防护继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科学处理境外包裹和进口冷链食品。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时,请务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特此通告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8月9日
瓯海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莆田市 来瓯返瓯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告(第38号) 鉴于福建省莆田市疫情情况,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履行主动报告 请8月3日起有福建省莆田市旅居史的来(返)瓯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入住酒店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 外地来(返)瓯人员,务必事先打开“温州防疫码”预申报行程。省外来瓯人员需提前核查自己的“温州防疫码”,确保为绿码,提倡抵瓯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点击查看最新核酸检测点信息),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 全区居民和在瓯人员落实“5天一检”常态化核酸检测,56类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部分重点场所配合核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 三、主动扫码查验 自觉遵守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及各种场所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进入公共场所请配合主动扫“场所码”、测体温、查验“温州防疫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的县(市、区)。 四、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18周岁以上人群应尽早完成加强免疫,请符合条件但尚未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或加强免疫的市民(包括非本地户籍)尽快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
龙湾
关于做好福建省莆田市来龙返龙人员
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第36号)
鉴于福建省莆田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疫情输入风险极大。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觉主动如实申报。请8月3日起有福建省莆田市旅居史的来龙返龙人员,务必第一时间通过“温州防疫码”填写“返温来温预申报”进行自主申报,或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道、社区(村社)或入住酒店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主动落实核酸检测。省外来龙返龙人员需提前核查自己的“温州防疫码”,确保为绿码,提倡抵龙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
全区居民和在龙人员落实“5天一检”常态化核酸检测,56类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部分重点场所,配合核验相应时限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
三、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街道、村居(社区)、网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福建省莆田市等重点地区来龙返龙人员开展持续动态排查;小区、酒店、宾馆等场所要主动开展重点地区来龙返龙人员排查,对排查到的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向属地街道报告;机场、客运汽车站、高速卡口要加强重点地区来龙返龙人员排查,严格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四、严格守牢各类“小门”。全区各类场所要持续守好“小门”,从严落实“测温+亮(扫)温州防疫码+扫场所码+戴口罩”、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保持安全距离等防控措施,发现防疫码为红黄码或行程卡为红横杠或显示“限制聚集”的,及时向属地街道报告。市民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扫“场所码”,做到“应扫尽扫”。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各类会议、培训活动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严控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大型会议、婚宴等聚集性活动举办方要做好参加人员前期排查,严格落实测温、扫“场所码”、戴口罩,核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
六、加强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疫苗能对个体产生有效保护,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等。请符合条件但尚未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或加强免疫的市民(包括非本地户籍)尽快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
七、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时刻注意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保持“一米线”等健康生活习惯,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科学处理境外包裹和进口冷链食品。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时,请务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龙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