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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大家看看,这个交警是这样处理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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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3 18: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19年4月21日17时许,我驾车从楠溪江沿省道返回乐清,途经永嘉峙口大桥红绿灯路口受导航引导上峙口大桥,大桥连接诸永高速入口,长300多米双向四车道,中间有绿化带隔开。和我同灯次上桥还有一辆路虎车,路虎车是红灯变绿灯起步从右车道上桥,我是绿灯直接过从左车道上桥,在桥头处就超越路虎车,并一直在左车道行驶。发现走错路只能过桥返回,过桥后的四车道中间没有绿化带画着导流线,也没摄像头就想从这掉头。此时由于对向车道有多辆车驶来,就在快到绿化带尽头时减速停车等让。在左车道等让期间,突然被后面的路虎车猛力撞击。路虎车右前角撞击我车左后处,我车被撞旋转90多度并前移近10米撞入导流区。路面留下的移动痕迹清晰可见,路虎车无刹车痕迹。当时二车道空空如也,道路宽直视线良好,没有其它车辆和行人。
碰撞损失:路虎车4S店修理费77724元。我的广本飞度4S店测算修理费4—5万,我的车也不值5万,换了修理厂修理费22595元,二车共计车损100319元。如此大的车损可见路虎车的操作失误。
我目睹路虎车内有二对夫妇和一个小孩,驾驶人沈某是小孩母亲,另一对是沈某闺蜜柯某夫妇(湖北人),车是柯某刚买的二手车还未过户,是开新买的车到楠溪江游玩。沈某同是湖北人,事发时沈某未带驾照,沈某虽有2017年3月领的湖北驾照,但有照无车驾驶技术生疏,属马路杀手。是手痒过车瘾上闺蜜的车驾驶,加之对车不熟识和小儿子坐在后排足以分心,可能是没有及时发现前车减速停车,看到时已到跟前惊惶失措,把油门当刹车加速冲撞,共碰撞前车三次,前车被旋转90度移动近10米撞入导流区。在空空如也无人无车的二车道,沈某如是正常驾驶,应该随时观察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当看到我车在左车道减速停车时,采取相应措施或走右车道避开,这样就不可能发生如此严重的碰撞。
永嘉交警林某来到事故现场后,没有对事故现场重要痕迹拍照固定,没有询问双方当事人事故情况,不听也不让我主动叙述,不看二车对应受力点撞击痕迹,不看我车被撞入导流区留存路面清晰的痕迹,不看碰撞脱落物位置。说自己处理过很多事故,瞄一眼就知道事故原因——是我“变道”,认为我说的都是推卸责任不愿听。带我到交警队和众交警一起,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哄骗、胁迫我签字认全责,我签字离开后,交警林某又将“变道”改成“有其它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隐瞒我二年不上传到温州交警网。“变道”属违反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有其它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属违反交通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共8款,我完全没违反这二条交规。
安规定对责任认定不服必须在三日内向支队申请复核,三日时间车在4S店还没拆解,无法准确定损,更不知违法行为被交警林某篡改。上级复核部门也不核查事实、不经调查,就轻信交警林某一面之词,凭林某的主观臆断和篡改的违法行为,维持原事故责任认定而草草结案。我感到莫大冤屈,如今是投诉无门,完全处于走投无路境地。
但我相信邪不压正,不信如今法律能容忍这位交警林某一手遮天,坚信正义必定战胜邪恶,共产党领导的法制国家,一定会伸张正义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此致,谢谢浏览!

当事人: 乐清市民郭星霄,手机号:13505875901

202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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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4 05: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交警林某的一面之辞,你也签字?签字了又反悔?都是保险公司的事,纠缠什么呢?峙口大桥头应该是双实线不准调头的,相信交警对这种没有人伤的交通事故不会偏袒的,何况对方是外省的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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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24 13: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不是称自己没有责任,但我的违章行为与后车没有关系。因为我车一直在左边的快车道行驶,而且最后是停车等让。如果是与对方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我应当负全部责任。我车与后车同向,事发前都在左边快车道行驶。是后车没有及时注意我车,未能及时减速,临危惊慌失措,误将油门当刹车,以致造成事故。我车不是从道路右侧的慢车道往左边掉头,请不要忽略这个关键细节。我们要尊重事实,请不要凭想象来判断问题。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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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4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交警执法,不能这么随意,一会儿变道,一会儿“其它妨碍安全行为”,他们是法律的像征,他的随意,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大的伤害,因此要给当事人客观公正的结果,要使人心服口服,才能使百姓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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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万幸的是,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害,所以当事人双方都要感到庆幸,钱财身外之物,退一步海阔天空,大家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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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4 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四川
希望有关部门主动站出来给出相应的解释,给普通老百姓以客观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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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7-24 17: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感谢gxh62说了一句公正话,做为执法者更要公平公正维护法律尊严,我们是法制国家,人人都要尊法守法,交警是法律的像征,他的随意损害了整个公安形象。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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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4 18: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林交警处理简单草率,不能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交警部门工作要细致耐心,给双方一个公正有道理的处理结果。既然现在当事人对此事有疑问及不满,希望有关部门彻查这一事件,给当事人一个合理的交待,做出公正的解决方案。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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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4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交警处理有问题,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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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5 07: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简易程序工作量小。没有人伤随便找个人定责就好,反正保险公司来出钱,随意适用简易程序是当下交警处理事故常态,换句话说也是懒政之一。殊不知过分为了效率适用简易程序会造成不公正,还滋长碰瓷等不良社会风气,比如有的很多“老司机”故意在前车变道时加速碰撞前车,以免费修理自车或赚取修车差价。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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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5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三年前的事,现在还怎么搞,说得清吗,当时签字了呀。再提就没意思了,从签字后就是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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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5 18: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位林交警不认真勘察事故现场,仅凭瞄一眼就定性,这样的执法也太草率了吧。期间在不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又将结论由“变道”改成“有其它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这么随意的行为不由对执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希望有关部门重新调查,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结论。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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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6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交警处理不妥,还随意修改事故原因,有失公允。支持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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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6 18: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虽说没有人员受伤,但交警也要认真严谨公正执法,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支持楼主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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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26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支持楼主,错案必纠,不要冷了老百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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