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三年行动的牵头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并由11部联合印发。 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强化风险为本的意识,各级监察、司法、侦查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洗钱的上游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并对所涉洗钱犯罪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三百一十二条等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各部门: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 ●修订反洗钱法和办理洗钱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和案件会商 ●强化洗钱类型分析和反洗钱调查协查 ●从增强反洗钱义务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实工作责任 ●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能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依法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行为,尤其要加大力度惩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犯罪 ●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构建完善国家洗钱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 助力“三年专项行动” 金融消费者应该 1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2 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账户、银行卡、盾和支付二维码 3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4 勇于举报洗钱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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