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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鹿城区政府发布《关于做好规上工业企业职工住房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实施意见显示,对购买集中配售住房的企业职工,在用人单位自愿一次性赞助20%及以上总购房款,且购房人至少首付10%总购房款的基础上,区政府配套优惠10%的总购房款,一人限优惠购买一套住房。
文件中配售住房为鹿城区范围内的安置性商品房,优先以鹿城西片房源。同时,享受补贴为非温州市区的新居民,换言之乐清、瑞安、苍南、泰顺、文成等等郊县均可以满足条件。不过,还有个前提条件,新居民必须是在鹿城规上工业企业上班的职工。
几点看法:
1、文件已经下发,不会像“5万买房补贴”最后一场空。今年7月10日正式执行,试行1年,每年4月、10月发布申购。
2、影响面或许有限。根据《2021年鹿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鹿城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45家。(参考《2020年度鹿城区“亩均论英雄”规上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结果》清单,主要是鞋材、鞋业、装备制造等)另外,区政府优惠10%的购房款,前提必须有用人单位自愿一次性赞助20%以上购房款。现在经济环境这么艰难,真的有企业愿意? 小编持怀疑态度,有可能到最后还是得购房人自己出单位的20%。
3、其他产业园区或也将跟进。据了解,今年有过一份文件,里面提到“鼓励产业集聚区产城融合,合理有序加大产业园区住宅供应,定向向园区产业工人优惠销售商品住宅,促进产业工人就近提供安居。”
具体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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