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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ko317

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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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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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薛定谔的猫”“薛定谔的猫”“薛定谔的猫”“薛定谔的猫”“薛定谔的猫”“薛定谔的猫” “薛定谔的猫”“薛定谔的猫”“薛定谔的猫”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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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1: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客气点叫你宋队长,搞清楚出借人和投资人的定义。实在不会回家问你老婆大人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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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7: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有人利用手中权利肆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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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7: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是故意的?还是业务能力太低?反这么低级的错误!p2p出借人的身份都界定不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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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是故意的?还是业务能力太低?反这么低级的错误!p2p出借人的身份都界定不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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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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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是故意的?还是业务能力太低?反这么低级的错误!p2p出借人的身份都界定不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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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是故意的?还是业务能力太低?反这么低级的错误!p2p出借人的身份都界定不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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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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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P2P平台的是出借人我们都是出借人,不是宋大队长说的投资人!这样的作风怎么会给百姓办成事怎么会让百姓信服?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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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8: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们是出借人出借人,不是投资人,我们并没有参与分红,我们拿的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利息。说出借人是投资人是自己心有鬼还是业务水平低下,
还是受利益集团控制或指使,或自身就是腐败分子。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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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9: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南
温商贷属于P2P平台,我们是出借人不是宋大队长所说的投资人!这么简单的概义都搞不清还能当经侦大队长?这样的作风怎么会给百姓办成事?怎么会让百姓信服?温商贷立案三年多鹿城经侦为百姓做了什么?做了多少?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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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9: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是故意的?还是业务能力太低?这么低级的错误!p2p出借人的身份都界定不清吗?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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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山东
6楼
P2P平台的是出借人我们都是出借人,不是宋大队长说的投资人!这样的作风怎么会给百姓办成事怎么会让百姓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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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3 19: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充值累计237.7亿,提现累计202.7亿。48.8是怎么得来的?
      充减提缺口35亿,对接中公检法都说13.8亿是已支付的利息。合计:48.8亿元,引发第二个问题。
      二、13.8亿支付的利息是不是出借人的集资款支付的?
      既然纳入了损失范围,我们暂且认为:是。又引发第三个问题。
      三、用13.8亿给下车人付息为什么不判集资诈骗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互联网金融犯罪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四)归还本息主要通过借新还旧来实现的;同时引发第四个问题。
      四、付息了13.8亿,还本还了多少?
      以平均10%年化利率计算,付息13.8亿是不是应当还本130亿?
      合计还本付息总额应当是143.8亿,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剩下来引发第五个问题。
      五、58.2亿又是哪来的?
      202-143.8=58.2(亿)这个提现金额哪里来,又哪里去了?
      以上种种,1、除非13.8亿不是我们的;2、判“非吸”是包庇,应判集资诈骗罪。
      请用“薛定谔的猫”量子理论来揭开迷底。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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