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一声声重锤声在月湖小区、金山公寓地下车库里响起。当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广化街道城管办、辖区安监等职能部门对月湖小区、金山公寓等地下车库违建予以强制拆除。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小区地下车库内被隔成一个个小房间,吃住都在同一片区域,私拉电线、乱堆杂物打隔断,同时还堆放一些易燃物品,占用消防通道。大量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人员密集,空间狭小,过道堆积杂物,电线裸露老化,住户使用大功率电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后续,在联合执法行动指挥下,月湖小区拆除地下车库违建6处计50余平方米,金山公寓地下车库拆除防碍消防隐患多处。 ![](https://bbs.703804.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204/21/662d8164b02503e4989931fdf2d81f06.jpeg) ![](https://bbs.703804.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204/21/7a57a5cac74356f4c18c618a9807ac6c.jpeg) ![](https://bbs.703804.com/data/attachment/forum/202204/21/b34780234a9b917d4787b9c38e91d35c.png) 地下车库不是“私家领地”,针对地下车库这些屡禁不绝、屡治难消的乱象,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从源头上加强监管,督促彻底整改,确保小区居住安全,打赢文明创建攻坚战。 普法小贴士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三十四条规定 投入使用的停车场(库)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同时违建、乱堆乱放在防火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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