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嘉惊爆奇葩事:宰杀“金凤凰”,饲养“乌有鸡” 浙江省永嘉县爆出不可理喻的奇葩事:一边将一位退伍老兵荜露蓝蒌、苦心经营近40年的养殖场悍然关停,扼杀了一枚全国农产品知名品牌“绿平”;一边于最近出台《永嘉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奖补实施细则》,对在该县区域内注册登记,从事农业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获得“三品一标”对象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资金奖补,累计封顶可奖补10万元。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1.gif这位退伍老兵名叫李永平,他创办的永嘉县上塘镇浦东繁育养猪场坐落在永嘉县东城街道(原为上塘镇)石介下山脚。1985年以来一直从事农民畜牧业养殖。1996年9月27日,永嘉县农村经济委员会作出永农经[1996]36号关于同意创办“永嘉县上塘镇浦东繁育养猪场”的批复。1998年7月24日,永嘉县上塘镇浦东繁育养猪场向永嘉县土地局交纳土地管理费283.4元、土地使用费850元,合计1133.4元。1998年7月24日,永嘉县上塘镇浦东繁育养猪场向永嘉县有关政府职能部门交纳交通、水利设施费2833.6元。1999年6月7日,向永嘉县土地局交纳土地管理费4480元。1999年,向永嘉县土地局交纳统一征地收费70280元,并于2001年12月5日经原永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9年11月5日,征用土地1.31亩计占地面积873.3平方米,已领取永嘉县土地管理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领取永嘉县房产管理局颁发的管理房建筑面积376.69平方米房屋产权证,从事生猪养殖与销售。
1996年至2017年连续投入700多万元用于养猪场建设。为积极打造县内品质最高的生猪养殖基地,积极响应中共永嘉县委、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等行政单位的指示精神,加大投资力度,努力创成省级示范基地,为永嘉县特色农业、精品农业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2017年永嘉县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开展“大拆大整”活动,为帮助政府提早完成产业整合集群,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规模化生产,降低猪肉价大幅波动风险,永嘉县上塘镇浦东繁育养猪场在流动资金非常缺乏的情况下,挤出大量资金帮助政府完成生猪散户拆迁整合工作,以远高于市场价收购政府摊派的大批量散养生猪和病毒猪,这些给李永平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生猪质量风险。但他锐意进取,不等不靠,自谋出路,及时转变生产经营方式,拓宽销售渠道,终于艰难地走出了绝境,并以优异的企业形象为基石扩大规模,使企业走上高速发展的轨道。
李永平的养殖场先后获得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养猪场、全省系统农民专业养猪场、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绿色养殖行业质量信誉领先示范单位”称号、“温州市放心农产品基地”、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2015年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一直以来向温州市场提供安全、优质、绿色的畜禽产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食肉安全,并申请注册了“绿平”商标。
多年来,科研团队共承担并完成县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先后不惜成本投入科研资金300多万元,获得了广泛的好评。
李永平的养殖场成为永嘉县最大规模且为唯一一家千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基地,生猪销售范围涵盖全市,并成为温州菜篮子工程指定供货商,使全温州市民都能购买到他提供的优质、绿色、健康的平价猪肉。2017年,永嘉县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将李永平的养殖基地列为禁养区的搬迁之列,李永平为了建设美丽新永嘉,积极响应当地党委、人民政府的号令,立即停止生猪养殖基地的一切正常活动,积极支持,密切配合拆迁工作,抱正确的态度对待拆迁中涉及的补偿问题。李永平从开始到现在提出的拆迁补偿标准就是“合法建筑物”认定进行拆迁补偿。2017年1月9日,永嘉县人民政府作出(2017)5号专题会议纪要:确认永嘉县上塘镇浦东繁育养猪场系合法养猪场。但匪夷所思的是永嘉县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违反法律规定,以残值评估价认定李永平的养猪场为人民币117万元。而且永嘉县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置李永平的合法权益而不顾,以极端非法手段逼迫李永平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从2017年至今,李永平及家人遭遇到非人的待遇,被停产后连转租都被街道屡屡捣鬼阻止,租户问街道,得到的回答基本上是:“他家要拆了,你还租他的场地?”致使李永平无法生存。为了他走上维权申诉之路,请求被申请人永嘉县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决定确认申请人永嘉县上塘镇浦东繁育养猪场占地面积873.3平方米、建筑面积376.69平方米为合法建筑物;请求被申请人永嘉县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征收、补偿申请人永嘉县上塘镇浦东繁育养猪场建筑物价值人民币5239800元【占地面积873.3平方米X每平方米为6000元(每平方米为6000元计算是根据永嘉县合法建筑物征收、拆迁补偿标准确定)】及利息(月利率按每日万分之伍计算,自2017年1月9日开始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并赔偿科研资金300多万元及按评估赔偿品牌无形资产价值。
客观地说,李永平的要求是完全公平、公正、合理的,全无半点漫天要价的不纯动机,足以说明申请人的诚恳态度了。2017年以来,永嘉县东城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滥用职权多次派人到申请人的养殖基地强迫申请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严重侵犯了李永平的合法权益。
希望永嘉不要一边宰杀“金凤凰”,一边饲养“乌有鸡”,不要搞什么奖补10万元“三品一标”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的花头,认真对待李永平这样踏踏实实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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