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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苍南县1例新冠核酸检测初筛阳性结果的通报
4月2日22时21分,苍南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系外地动车回苍人员筛查中发现。目前,正对其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并开展核酸采样检测。排查到的人员已纳入管控,接触场所已完成消毒,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该感染者相关活动轨迹如下:
3月30日傍晚,乘动车D3141动车(2车厢)在苍南动车站下车,随后到通福路城北小区家中。
3月31日全天在家休息,未出门。
4月1日下午,到红太阳理发店(灵溪镇沪山康达西路49号)理发。
4月2日上午,从家步行到百丈小区核酸场所(灵溪镇百丈村篮球场)检测核酸,之后回到城北小区家中,直至被管控隔离。
接触新冠阳性感染者有感染风险,请在上述期间、地点与感染者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报告;配合做好流调和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如有3月27日以来乘坐从上海过来的列车,请您立即静止在家并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社区(村)或12345政务服务热线报告,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及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尽快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日
苍南县关于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范围的通告
(第31号)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自2022年4月3日起,苍南县在灵溪镇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
封控区
东至百丈河,南至通福路,西至体育场路,北至站南路;
管控区
东至龙庆南路南延伸线,南至迎福路,西至上江路、徐家洋河,北至杭深高铁线;
防范区
东至秀园路、金六河,南至仁英路,西至车站大道,北至杭深高铁线。
三区管控措施如下:
一、封控区严格执行“封闭隔离、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严禁人员聚集,原则上居家隔离。
三、防范区实行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如因就医、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须持属地防控部门有关证明。
四、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措施自2022年4月3日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3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
4月2日,苍南县发现一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病例,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紧急通告如下:
一、全县广大市民非必要不离开苍南、非必要不出家门;
二、全县所有学校暂时停课,各类线下培训一律暂停;
三、全县所有密闭空间的公共场所全部暂时关停,其他公共场所、小区和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测温、扫“温州防疫码”和“场所码”、戴口罩、消毒等措施并合理控制人员数量;
四、全县饭店、餐饮取消堂食,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五、全县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参与城市基本运行人员外,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全力投身到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
七、全县范围会议等各类集聚性活动一律取消;
八、全县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墓地和私坟埋葬点暂停祭扫;
九、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全县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十、12345政务热线保持畅通,第一时间处理反馈群众涉疫诉求。
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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