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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第28号)
广大市民朋友:
4月2日18时18分,龙港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感染者,经流调,该感染者在我市有活动轨迹。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该感染者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3月31日从温州市外驾车进入我市;8时42分到达塘下镇韩田工业区向东铝业公司(塘下镇赵宅村环镇北路)卸货;9时04分离开该公司前往龙港(未走高速)。
4月1日16时33分许又进入我市,经瑞安大桥开往上望街道;17时07分到达上望街道开发五路附近,路边停车休息;18时44分下车前往开发六路路边摊吃面;19时08分返回车上;22时18分离开;22时41分从阁巷上高速前往龙港方向。
请上述时间、地点与该感染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防控办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健康管理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请广大市民主动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少集聚,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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