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追击】董先生在2019年买了位于瓯海区阳光城愉景公馆的房子,2021年12月底新房迎来交付。收房之后,董先生想去办理房屋产权证,但是却被相关办证部门告知无法办理,他认为主要原因就是开发商拖欠6000万土地出让金导致,于是将情况反映给了《科林维权热线》。 董先生告诉记者,小区所有的业主都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开发商的“大证”没有办理下来。董先生口中所说的“大证”其实是指新建商品房的初始登记,也就是楼盘的产权总证,在没有分割到各个业主的名下之前被叫做“大证”。业主们只有在拿到了房开公司的“大证”之后,才能陆续进行产权分割,办理各家各户的独立产权证。
董先生:大证办不了嘛,所以我们的小证办不了,我们说什么时候能办?他也给不了(具体)时间。我们去住建局问,住建局说他们的土地出让金6000万没交,所以不给他们大证。
事实是否真如董先生所说?为何房开迟迟没有办理“大证”?带着疑问,记者联系上了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瓯海区工作人员李先生,他告诉我们,愉景公馆交付至今,阳光城房开并没有向他们提出办理“大证”的申请。
工作人员李先生:房开没有向我们提出申请。 科林热线记者:为什么没有向你们提出申请呢? 工作人员李先生:可能是出让金或者材料不齐,不清楚他是缺什么材料。
随后记者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这里了解到,房开要办理“大证”,是需要经过规划核实和土地复核并由房开提出申请,阳光城既没有做土地复核,也没有提出申请,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钱没缴。
瓯海资规局工作人员:最重要的是钱的问题,还有一些小的问题。3:45他们对应的这块地的土地出让金已经都缴纳完全了,因为我们有合同约定的。现在是根据土地条件另行约定,2:39他还需要补交的是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的,还有一部分是非兼容的地下停车车位对应的土地出让金,这两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在规划核实之后,在土地复核阶段收取,他们还没向我们申请,所以我们还没收取。 科林热线记者:这个有没有什么时间期限?在什么之前提出申请? 瓯海资规局工作人员:合同里没有约定期限。
通过进一步沟通,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的经办人员许女士告诉记者阳光城愉景公馆单独计算地下容积率和非兼容的地下停车位对应的土地出让金也并不是像业主所说的有6000万这么多。 瓯海资规局工作人员:说到出让金的问题,根据合同的要求,给他们计算了一下,他们(业主)一直说的是6000万,我们实际算出来的是3600多万,3700万不到。
随后,记者联系上阳光城愉景公馆项目负责人陈经理。他表示,愉景公馆的确因为相关土地出让金没有缴纳齐全,所以一直还没有办理“大证”。但同时,他也向记者出示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上面约定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小区办证还未到合同约定时间。
阳光城愉景公馆项目负责人陈经理:我们不是说产权证办不了,合同里面是有规定的,交付之后,180天之内产权证才办出来,现在时间点还没到,按照我们合同规定,应该是在6月份才能办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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