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云弘景园小区的一则业委会通告,在网上引发了轩然大波。
这则通告,实为“警告”,内容大体上是说小区准备择日不定期将2000包毒狗粮投放在小区各处,养狗的业主要遛狗就到小区外溜,否则出了事,后果自负。
之所以这么做,理由是为了维护小区卫生环境,铲除狗屎。
原文言辞颇为激烈,像“小区是人生活居住的地方,不是狗拉屎拉尿的地方”,“狗服从于主人,而不是小区服从于狗屎”,以及似有所指的“小区不欢迎垃圾人入住”云云。
无论这些说法合不合适,至少是把小区业委会的决心和态度给展现出来了:没有情分可讲,即使不择手段也要坚决严管这狗屎问题。
这件事在网上流传开来后,也迅速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热议。
有从情感上支持认同小区做法的:
“那些狗屎真的很恶心,只有深受其害的人才能理解。反正我是举双手支持小区这么干,看那些乱养狗的还敢不敢!”
“我自己不会这么干,但别人这么干,我强烈支持。”
“我这边小区也经常碰到那种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的,每次看到都提心吊胆。你养狗就可以不顾别人的吗。有时候真想也这么干……当然只想想了,犯法的事可不做。”
“是毒死的狗多,还是被狗咬的人多?那些傻x爱狗人士,就该治治。”
“干了我不敢干的事,有的狗就是欠收拾,那些圣母x爱狗人士别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也有认为小区的做法虽然出发点好,但手段无法认同:
section style="padding: 1em;line-height: 1.75em;font-size: 14px;letter-spacing: 1px;box-sizing: border-box;">“好家伙,毒狗现在能这么正大光明拿出来说吗,还很光荣是吧?犯法的知道吗,法盲真可怕。”
“你咋知道你毒死的就是那些乱拉狗屎的,万一是个不懂事的小孩,不敢想。”
“那些乱养狗的很烦,但你这样投毒更恐怖好吗。肉松猪油啥的,万一小孩子在路上捡了吃怎么吧?我记得这玩意不仅对狗,对人也有伤害的吧?”
“这是哪个人才想出来的。之前不是刚有人因为毒狗被抓吗,物业这么干就以为没事,法不责众?”
“讲道理,我不喜欢狗,但也不讨厌狗,这么干,我觉得很吓人。我宁愿地板上有狗屎,也不想有毒食品。”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小区物业以及业委会的这个出发点是好的。
正如他们所说,小区作为居民安居乐业的家园,狗屎问题,以及那些潜在的因不文明养狗而产生的的各种问题,必须管,而且是严管,绝不姑息。
但这个严管的范围并不是无限的,无论如何也需要一个“度”在。过了这个“度”,有理也会变成无理。
温州一业主在过道养狗被罚1100元
2020年温州正式实施《温州市养犬条例》,并在同年11月2日由瓯海行政执法局开出了全市首张不文明养犬罚单:罚款1100元,原因是狗主人在公共过道养犬。
这样的处罚,在大快人心的同时,也建立起了一个严肃规范的秩序:养狗要文明有序,“罚狗”同样也需要文明有序,有法可依。
只有这样按照规章制度来,才能让罚的人理直气壮,被罚的人也心服口服。
而像云弘小区这样的毒狗行为,从社会层面来说肯定是不值得提倡的。宠物狗作为私人财物,毒狗本质上就是侵害了当事人的私人财产。
图片来源:微信公共图片库
像是这样无差别投毒,小区内人来人往,有什么都懂的成年人,却也有什么都不懂的幼童。哪怕只有万一的风险,也是不应存在的。
说到底,我们所有人痛恨的不是“养狗”,而是养狗中可能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就如一些媒体曾经评论说的,在评判养狗好坏时,争论双方应该问的是“你文不文明”,而不是“你养不养狗”,“你爱不爱狗”。
这不应该是养狗与不养狗的对立,而是文明与不文明的对立,只有理清楚这点,才不会陷入到极端丧失理智的深渊里。
不文明养狗,我们反对;但这样不文明的毒狗,我们同样应该反对。
小区环境的营造需要每一个人的付出,针对不文明养狗的行为,建议业委会完全可以更理性的取证,然后报警,由执法单位介入,进行合理处罚!
而对于不文明养狗的人,小编也有一句话要送给他们:养狗不管狗,等于“狗”养狗!
对此,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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