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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企业擅用“冰墩墩”形象,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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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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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17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冬奥赛事如火如荼,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成为“顶流”。“一墩难求”的情况下,有商家不惜铤而走险,擅自使用“冰墩墩”形象非法牟利。日前,温州查获一例冬奥会版权侵权案。


近日,温州文化市场执法部门针对侵犯冬奥会版权的行为开展“线上+线下”涉北京冬奥作品专项检查。网络巡查中,平阳县文化市场执法人员在浏览相关网站时发现一家厂商正在销售名为“冬奥会纪念币礼品册”的产品,礼品册上还有两枚纪念章,经查看其商品详情,发现该产品中印有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的图案(美术作品)。执法人员随即赶赴实地核查,当场责令当事人下架该产品。该厂商表示:“这些纪念册都是他的企业自制的,并没有授权。原本想趁着冬奥会赚一笔,才上架几天就被发现了。”据调查,这家工艺品厂生产200余册纪念空册,里面的纪念币不是这家工艺厂生产的,刚上架不久就被查获。经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后,该厂经营者当即下架了侵犯冬奥会版权的相关产品,并表示不再进行销售。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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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文化市场政执法队负责人介绍说,未经北京冬奥组委会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形象和名称。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版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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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一墩难求”,目前市面上有不少“冰墩墩”的衍生品。相关负责人提醒,这些衍生品可以作为学习、研究,如具有我市地域特征的瓯绣、瓯塑、蓝夹撷、黄扬木雕等非遗作品。但是未经许可擅用“冰墩墩”的形象或图案用于经营活动,即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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