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有效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节期间,乐清公安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查处多起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典型案例1
1月28日下午,虹桥派出所和虹桥镇安监部门开展检查中发现,在虹桥镇建强村某车行内存在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经查,吴某,陈某在未取得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对烟花爆竹进行非法运输、储存。民警当即对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并对吴某、陈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2
1月25日15时许,湖雾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在湖雾镇湖雾街某店内存在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该店主陈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对烟花爆竹进行非法售卖。民警对现场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并对陈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典型案例3
1月25日晚上,乐成派出所接报警称乐清北高速口发现一男子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民警抵达现场后对烟花爆竹予以没收,并对陈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我市禁止销售、燃放范围
本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一)乐成街道行政区域(不包括城北景南社区、城北景北社区、黄坦硐村、秦垟南村);
(二)城南街道行政区域;
(三)城东街道行政区域(不包括牛鼻洞村、土墩塘村、新塘村、振海村、云浦村、龙兴村、云海村)。
本市其他乡镇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范围:
(一)柳市镇建成区:后西垟村、前西垟村、后街社区、东风社区、上峰村、蟾东村、蟾西村、智广村、仙垟村、新民村、上园社区、翔金垟村、里马村、前街社区、柳江村、横带桥村、新桥村、苏吕村、南吕岙村、麻园村、象山村、凰屿村、长虹社区、上池村、浃底村。
(二)虹桥镇建成区:上陶社区、东街社区、七村、八村、深桥社区、东垟村、钱家垟村、连桥村、邵东吕村、大仙垟村、南屿社区、西街村、三村、四村、建强村、黎明村、杏南村、龙坦村、邬家桥村、长山村。
(三)北白象镇建成区:东才村、南才村、西才村、白塔王社区、前西漳村(原前西漳部分)、后西漳村、樟湾村、联芳村(原鹤浃部分)、前岸村、前程村(原前程、河深部分)。
上述各建成区范围,在每年除夕、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六)、立春、元宵节,可以燃放C级及以下烟花爆竹(具体等级见商品包装)。允许销售烟花爆竹的时间为每年农历十二月廿二日至次年农历正月初六。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乐清警方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管控等安全排查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希望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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