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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临近
很多经营场所都卖起了年货
做起了“年主题”的活动
微信朋友圈也不甘落后……
年关将至,各家都会给孩子们买点烟花爆竹玩,家住龙湾的家庭主妇俞某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想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有很多宝爸宝妈,动动手指群发个广告,赚点钱过年用真不错。
俞某从丽水进了一批“蝶恋花”“孔雀开屏”“开心魔法”等适合小孩子玩的小烟花贩卖,但她没想到的是,自己会因此进了拘留所。
1月10日,海滨派出所查获该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涉案的俞某被依法行政拘留6日,并收缴烟花爆竹1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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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下午,瑶溪派出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辖区某店铺门口有燃放烟花爆竹后的碎屑。经调查,确定了店主张某为图新年好彩头在禁燃区燃放了烟花。现张某被依法罚款100元。
“我在群里看到了民警发的禁燃限放倡议书,但是没怎么在意,放鞭炮前,其实我心里就有点不安,最后还是存了侥幸之心。这次真的警醒了我,以后绝对不能心存侥幸,绝对不能干违法违规的事情!”张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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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中心区派出所根据线索在一店铺内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后经调查,刘某明知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是违反规定,仍抱侥幸心理偷偷贩卖牟利,现已被依法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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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销售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21年12月1日起,龙湾区行政区域内全年全时段已全面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制品。
2022年1月1日以来,分局共查处烟花爆竹案件20起,刑事立案1起,拘留8人,罚款12人,收缴烟花爆竹300余件。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危险高
龙湾全区已禁燃
心存侥幸偷燃放
拘留罚款找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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