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发文,农村“双女户”家庭可领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引起了市民的热烈讨论。昨日记者了解到,温州人领取这一奖扶金已有16年之久。
为了解温州有关政策情况,记者咨询了温州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温州自2006年全国全面实施“双女户”奖扶以来一贯如此,即农村育有两个女孩的家庭家庭只要符合申报条件的,每年可以领取960元奖励扶助金。
若是符合条件,该如何领取这笔奖扶金?乐清市雁荡镇白沙岛村书记蔡贤清告诉记者,村里一直都有施行这项政策,只要符合申报条件,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本人一寸彩照两张、家庭户口薄复印件前往镇里的社会事务办公室即可办理。
16年前,浙江省政府官网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而此次修改主要明确了奖励扶助的对象,原来这条规定要求奖励扶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五个条件:
01
本人及配偶均为本省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02
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03
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04
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05
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
经过此次修改,第三条“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改成“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即明确了农村“双女户”这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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