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关心的温州市中医院内分泌科副主任医师刘某某猥亵女患者事件有了新进展。咸蒸从相关渠道获悉,鹿城法院近日已开庭审理刘某某强制猥亵罪一案,近期将有结果。
公诉机关指控刘某某猥亵、查实的就有3起,分别在2015年、2019年和2020年。今年5月份,温州都市报也对此进行了报道。今年6月28日,刘某某被批准逮捕。
网络上,至今还有这位刘副主任做好事不留名的痕迹。
据知情人称,刘某某在温州中医院坐诊期间发生患者投诉后,医院也曾采取对其诊室进行“开门就诊”、“不设检查床”等措施,但依然挡不住刘副主任对女患者进一步深入探究真理的热忱。离退后,仍对这幽幽之门念念不忘,终在花甲之年身陷囹圄,最后被科以刑罚。 
附该事件相关链接(点击标题阅读):
一周回眸:还有多少女人躺上了这张床?
一周回眸:医生猥亵病人,温州Z医院为什么沉默不语?
大快人心:医生刘某某涉嫌猥亵犯罪被警方羁押
你是那道邪恶的曙光
延伸:什么是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具体包括忍受性权利的自愿选择,对性的厌恶感、羞耻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
《刑法修正案(九)》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做了修改,猥亵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性的性自由权也得到法律保护。司法解释将其更名为强制猥亵、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