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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今年年初在瑞安买了一台奇瑞新能源小蚂蚁,一直以为买到的是自己心仪的那款车,可谁能想到,在隐秘的角落藏着一个大秘密,王女士想要一个真相。
王女士:2021年1月25日买了一台奇瑞小蚂蚁汽车。当时是参照官网的标价,中配69900相应配置的一辆车,优惠了11000,(最终)车价59000。7月的时候,我的电动座椅坏了,要做保养,我就去4S店顺便把它给修了。(维修师傅说)你这个车,原装不是这样子的。这样的电动座椅我这边没得修。我买过来就是这样的,为什么不是原装的?查出来车架号对应我的车座椅是手动的,我这个车就是低配的。
王女士告诉《科林工作室》记者,她就是看中了奇瑞小蚂蚁中配才下单的,一切配置按照官网的说明选择,付是的中配的钱,收到却是低配的车,中低配车型是有明显差别的,销售人员不可能不知道,7月的这次修车、保养,暴露了车辆的问题,她无法接受。她说当时买车完全是基于对品牌和销售顾问的信任,连实车都没到店看,直接下单购买了,现在回想起来,十分气愤。
王女士:低配与中配的车有什么区别呢?(低配车)机械手刹、没有电动座椅,副驾驶座没有报警系统。我的车没有这三样。其中我的电动座椅是改装的,不是原装配件,其他都没有。(我向您确认一点,您有到店签过合约?)没有。(非常确定是吗?)对,绝对没有。交车的时候签了一些按揭的合同,不知道他有没有夹杂在里面一起给我签。如果是声明这个是购车合同,那是没有的。他没有告知我签的是购车合同。包括提车都是送货上门。因为是朋友认识的,所以我没想那么多,会遇到这样事情。我要求退一赔三。
王女士自称买的是小蚂蚁中配,实际却徒有虚名,它不仅没有中配该有的实际配置,就连电动座椅都是额外加装的。王女士告诉《科林工作室》记者说自己购车没有签订合同,享受的是“全程视频看车,送车上门的尊贵体验”,如今有理说不清,她认为车行存在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针对王女士的重重疑惑,为了证实车辆真实身份,记者与王女士当时购车的经销商取得联系,针对王女士的疑惑,销售经理表示无从考证。
销售经理:1月份销售经理不是我,我找了一下合同,合同没有注明中配、低配。合同是我们销售顾问去她那里签掉的。销售说过的,但是我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到或者有没有忘记。现在跟我说不是,无从考证。
记者:销售合同上不注明中配、低配,你们不担心下单会出错吗?不是凭合同,难道凭记忆?
销售经理:按照正常的话都会去写。
记者:目前对于王女士提出的作假、退一赔三,你们持什么样的态度?
销售经理:这个肯定不肯的。这个有什么佐证呢?过了一年了,有可能是她忘记了,有可能她有什么心思的话,退一赔三的话,都这么赔家底都不够了。
虽然王女士明确告诉我们她没签合约,但是销售经理却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未盖章的购车合同,合同条款中的确没有写明是什么配置。不过记者从随后王女士提供的和原销售顾问微信聊天记录的截图中看到了双方似乎有对配置做出过沟通。
浙江聚祺律师事务所主任盛杰律师认为该微信聊天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
微信聊天记录到底能不能作为证据,从这个事情来看,我认为应该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销售的行为到底能不能代表车行?在法律上,销售肯定是一种职务行为。作为消费者而言,我跟销售沟通当然我认定是车行。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由单位来承担,这个明确规定的。
科林观点: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来看,合同未写明具体配置对消费者很不利,甚至可以等同于一种权利的放弃,因为没有了参照标准,使得是非对错的评判成了难题,更意味着对经销者的销售行为失去了一定程度上的约束,不过从微信聊天记录来看,假设能确定当事人的真实身份与公司之间存在必然关联,确实就可以视同为公司行为,其所承诺的内容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然而前提是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这对消费者而言难度很大,通过司法诉讼或许是唯一途径,但这一切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的维权成本。因此如何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才是根本重点,在这里我们也提醒买车的朋友,规格型号、配置要求、交车日期等主要内容都是合同的要素,一定要清清楚楚的写在合同当中,一旦签字确认就意味着责任和义务的承担与放弃,马虎不得。同时我们也提醒销售企业要加强团队的管理,摆正位置,守法经营,正所谓商贾爱财取之有道,有意或无意地为了销售业绩而夸大其词甚至是规避一些不利因素,最终都将有可能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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