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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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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法院庭审我们听了,鹿城公安的答辩没有说服力。
1、说疫情耽误时间,那时候有疫情吗?
2、说如果每个人书面传唤都不去,都利用强制传唤逃避拘留期怎么行?
为什么不行?口头传唤、书面传唤,被传唤人可以不去,警方也可以上门调查,需要到所里接受调查的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日计入拘留日,拘留期按日计算,24点前都算一日。
3、拘留时无须告知被拘留人应有的权利,申请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申请暂缓执行权。
真的吗?特别在新春佳节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之际,并非危害社会的一个治安处罚,完全可以人性化告知违法人申请暂缓执行,先欢度新年。不能用过年都要把监狱里犯人放回家过年吗来反驳原告主张自已权利。可以想象当时被告理屈词穷被激怒的样子。
4、指责原告行使权利是小题大作,浪费法律资源。
这纯粹扯谈了,每个人都有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这句话说在法官嘴里都牵强,何况你一个被告!平时牛逼惯了,可见作为报业集团骗子的打手一说也不冤。
原告作为老百姓全程讲着法律,而作为执法人却耍作流氓似的在狡辩。时限不写、视频没有,你写什么?有什么?
我们相信瑞安法院这位女法官专业素质和柔情。鹿城公安审后去了四楼希望不会影响此次的公正判决。可以与原告协调诉讼请求,可以改成对执法过程的诉讼,超期一天,赔偿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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