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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一地最新规划出炉,医院、学校位置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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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瑞安市莘塍东单元(0577-RA-BH-06)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21)》结果公布,这意味着滨海新区新的控规尘埃落定。


同此前的“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一稿相比,修改范围有所增加,学校等位置和规模也做了相应的微调,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

01区域位置及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由两部分组成,总用地面积约159.55公顷,分别为:

修改范围一:位于瑞枫快速路以南、祥和路以东、民莘东路以北、滨海大道以西,规划修改总面积约116公顷

修改范围二:位于直洛沥以北,董田浦以南,港口大道以东,祥和路以西,主要涉及01-11、01-12、01-19、01-20、02-02、02-18等9个地块,规划修改范围面积约43.55公顷

▲修改范围示意

02修改方案


01用地功能及编号修改



修改范围一:

  • (1)取消原规划位于富周东路以北、祥和路以东的两处医疗卫生地块,将原规划01-48、01-50、01-56、01-61地块及其周边水域与公园绿地合并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地块用地面积约108186㎡地块编号调整为01-48


  • (2)将文德路以西、裕民路以北的I类36班小学用地调整至祥和路一侧,班级规模保持不变;调整后地块用地面积由36302㎡减少为36273㎡地块编号调整为01-36

    将原规划03-31地块中学用地西侧的住宅用地(03-18地块)与幼托用地(03-19地块)合并调整为中学用地修改后中学规模由I类36班扩大至I类48班,调整后用地面积由45358㎡增加为70235㎡地块编号调整为03-16


  • (3)受中小学布局调整影响,对规划修改范围内的两处幼儿园位置进行调整,班级规模保持不变。其中原规划设置于裕民路以北、祥和路以东的12班幼托(01-37地块)调整至董田浦以南、祥和路以东,地块用地面积由6316㎡减少为6010㎡,地块编号保持不变;将原规划设置于直洛沥以北、文德路以东的12班幼托(03-19地块)调整至民莘东路以北、文德路以东,班级规模调整为9班,地块用地面积9013㎡减少为4655㎡,地块编号保持不变。


  • (4)取消原规划两处社会停车场用地(01-61、03-03地块)与一处公园绿地(01-39地块)。规划在裕民路以北、文德路以西设置一处公园绿地及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共停车泊位按一层地下室停车设计,建议兼容停车泊位不小于350个,用地面积约16999㎡地块编号调整为01-38


  • (5)取消原规划01-40地块的商业用地,将其与03-06地块的体育用地和03-05地块的文化设施用地的功能进行兼容设置,并将原规划03-05地块与03-06地块的用地边界进行合并,用地功能调整为文化、体育及商业设施用地作为滨海文体中心,地块用地面积约41023㎡地块编号调整为03-04


综上:01-48地块为滨海人民医院,01-36地块为36班制小学,03-16地块为48班制中学,01-17地块为12班幼托、03-19地块为9班幼托,01-38地块为公园绿地及社会停车场,03-04地块为滨海文体中心。

▲修改后规划用地功能图

修改范围二:

  • (1)对周田沥以北,董田浦以南、人民路以西范围内用地性质进行调整,将01-11、01-12、01-19、01-20四个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统一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M2),作为新建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约135413㎡(约203亩)


  • (2)对富周东路两侧沿线规划02-17地块用地性质由发展备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02-18地块用地性质由发展备用地调整为新业态项目用地(M0),02-29与02-30地块统一调整为二类住宅用地(R21),02-02地块用地性质由新业态项目用地(M0)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


▲修改后地块编号图



02规划性指标修改



修改范围一:

01-48地块医疗卫生用地,拟建为瑞安市滨海人民医院、卫生应急管理中心,可兼容行政办公用地,控制指标建议按如下控制: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80m,绿地率≥35%。

中小学用地控制指标按如下控制:容积率≤1.2,建筑密度≤35%,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5%;03-04地块文化、体育及商业设施用地,兼容商业比例应≤30%,兼容应不少于150个社会停车泊位,控制指标建议按如下控制:容积率≤2.0,建筑密度≤45%,建筑高度≤36m,绿地率≥25%。

幼托地块控制指标按如下控制: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24m,绿地率≥30%。

住宅用地控规指标统一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纯住宅部分建筑密度控制指标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相关规范进行确定),建筑限高≤54m,绿地率≥35%,机动车配套按相关规范配置。

修改范围二:

对调整后范围的一、二类工业用地(M1、M2)的地块控制指标统一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55%,建筑限高≤50m,绿地率≥20%,机动车配套按相关规范配置;

新业态项目用地(M0)的地块控制指标统一为容积率≥2.0,建筑密度≤55%,建筑限高≤80m,绿地率≥20%,机动车配套按相关规范配置。

住宅用地控规指标统一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纯住宅部分建筑密度控制指标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及相关规范进行确定),建筑限高≤54m,绿地率≥35%,机动车配套按相关规范配置。

其他地块控制指标基本延续原规划控制要求,并根据《瑞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落实相关海绵城市控制要求。



03交通组织的修改



由于滨海人民医院及卫生应急管理中心选址因素,需对原规划道路进行调整:取消宁远路(文德路以东部分),总长度约884m,宽度为32m;

文德路延伸至瑞枫快速路,增加道路长度约291米,宽度为32m;

裕民路延伸至滨海大道,总长度约130m,宽度为16m,并在滨海大道与文德路交叉口进行渠化设计。



04水域用地的修改



取消董田浦南侧的断头河,并将董田浦北侧的河流向东侧进行改道,连通华表沥和董田浦,同时结合绿地建设打造水系景观。

调整前,本单元内水域用地面积为16.02公顷;调整后,本单元内水域用地面积为16.57公顷;水域面积较修改前增加0.55公顷,满足水域“占补平衡”。



05市政设施的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后对区内市政设施的需求量增减数额较小,仍在原规划确定的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范围。但由于局部路网的调整,需要对本单元范围内的市政管网进行修改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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