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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4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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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官员依靠关系依旧逍遥,处于水火之中的村民该怎么办?
我们是乐清市雁荡镇白沙岛村村民,举报我村集体报帐员兼经济保管员,共产党员白正荷利用职权贪污村集体应发放给租地给雁荡镇政府绿化用地村民的租地款1023750元的证据。
经查:2012年9月20日白正荷收取雁荡镇人民政府拨给我村租地70亩,每亩每年租金11700元,租期15年的绿化租地款819000元(详见浙江省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统-收据NO: 1536385,收款经手人白正荷、 附件1为凭)。又查:2012年12月26日,白正荷收取雁荡镇人民政府拨给我村租地17.5亩,每亩每年租金11700元,租期15年的绿化租地款204750元(详见浙江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N0:1536399,收款经手人白正荷、附件2为凭)。
以上两项证实雁荡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间共计向我村租用87.5亩土地 绿化,租期15年, 拨款1023750元整,由白正荷收取,该巨额绿化租地款都分文未支付给我村租地村民,白正荷也未交待上述收取的1023750元的经济去向,我村村民该巨款已被白正荷等人贪污,故特呈检举信,祈请上级司法机关立策查处后回复我村村民为感!
此致
敬礼!
检举人:雁荡镇白沙岛村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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