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m-zjwzlqfy.ts.sifayun.com/play/show?caseId=18856538&courtId=5244
点这里,围观庭审录播喽。
http://zj.ts.sifayun.com/play/vod?id=12306993&courtId=5168
案情简介
案件名称:物业管理区域划分
案号:(2021)浙0382行初16号
审理法院:乐清市人民法院
审判长:张绍国
合议庭成员:高琼琴、李萍
原告:潘强达
被告: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被告: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开庭时间:2021-04-13 09:03
开庭地点:第七法庭
申请关于(2021)浙0382行初16号补充事项 在看过被告答辩状后,原告表示无法认同。一,被告未举证该消防增压管道项目的立项,用地,规划等相关审批文件。二,被告.未举证人民东路2号地块浦发大楼的项目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合同等。三,被告未举证该消防增压管道从3号地块谢池商城总平面图哪位置,通向2号地块哪位置,埋深几米,占用市政道路几平方米,2个地块具体的坐标,地下管网竣工图等。现原告补充事实与理由: 一,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未就用地、建设行为按照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其所建房屋属违法建筑,其所建的越过谢池商城建筑红线和用地红线的消防增压管道等为非法构筑物。参考案例有(2019)最高法行申12307号。同时,对应谢池商城土地出让合同附加规则相关的非法用地。依据1995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非法构筑物和非法用地不能成为该案的事实依据,故事实认定错误。 二,第一被告无权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事项的范围,包括建筑红线图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等,实施《浙江物业管理条例》不得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外,对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第十六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三,《物权法》《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效力大于行政法规,大于地方性法规。先有立项批文,再有建筑区划等一系列工程的行政许可证,再有工程的竣工验收,再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再有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意见征集。 归并2个建筑区划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应当共同表决的重大事项,符合《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共有的范围…… 第七十六条……(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将地方性法规《浙江物业管理条例》的某条款单独实施,或凌驾于上位法之上是本末倒置,是法治社会的倒退。
四,第一被告对《浙江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的错误解读,以至于无法分辨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而碰到的共用、共同、相毗连的三种情况。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令人质疑,原告认为共有共用概念源自《物权法》,相毗连的概念源自建设部2010年废止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该设施设备是否合法毗连无从考证,是否合法建设更令人质疑。因关键地下管网图纸,数据等缺失,原告借此向法院申请《建设工程司法鉴定》对该争议管道进行勘测,明确埋深,具体坐标,管道材质口径,3号地块是否有单独水池与增压水泵设备,以及手动应急启动按钮布线图等。 五,原告从温州市住建局获悉,温州没有与杭州类似的《物业管理区域确认工作操作流程》,但是依据2016年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8号《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五条 行政机关应当公开实施行政行为的依据、程序和结果。……第六十三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第七十一条 行政机关公告送达行政执法的,应当……第九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 第一被告未将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结果公示公告,在法定程序上减损原告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未正确履行省政府规定的行政程序。同时未履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20条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作出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不利的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并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作出行政决定后,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对重大事项,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理由。要切实解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权力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综上所述,由于案情复杂,事实亟待澄清。被告无法完成举证。 现原告向法庭申请司法鉴定和关键证据的调档,具体信息如下:
1、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温州城市建设档案馆调取鹿城区人民东路2号地块浦发大楼的立项批复,土地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总平面图(红线图),相关地下管网竣工图等。以及2号和3号地块谢池商城相关地下管网设计或竣工图等。市自规局办公室88368679 2、向温州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浦发大楼和谢池商城的不动产登记簿,以核实建筑总面积,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和具体位置等信息。85512119 3、向温州设计集团与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调取最初设计图纸。温州设计集团的资料存放在鹿城区黎明西路的老库房,文件号是谢池商城或人民路3#地块92-85 水施02图,文件名是给排水总平面图,经办人联系方式18651431134 最后,原告还需补充现场照片以及其他证据若干。 此致 乐清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