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初,温州交警一次设卡行动中,一男子因酒驾拒绝检查并强行闯卡,导致一名辅警受伤。近日,该男子因涉嫌袭警罪被鹿城区检察院正式批捕。
3月1日凌晨0时许
温州交警一大队在鹿城区丰门街道京福线戴宅路口处设卡检查酒驾。这时,待查队伍中的一辆白色荣威牌越野车出现了异常,面对交警熄火停车接受检查的要求,司机不但不配合,反而将车门紧紧反锁。
这样反常的举动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在数次警告无果之后,司机突然加速倒车并与后方的一辆卡车发生碰撞,随后不顾在场交警的阻拦,将周围的交警顶撞开后强行冲入道路左侧车道快速逃离现场。
这次闯卡事件导致一名执勤辅警手部受伤。鹿城公安分局鞋都派出所接报警情后,迅速开展调查。根据车辆牌照与现场监控,查明司机身份。胡某某,男,1983年出生,目前居住在台州。
通过侦查,民警成功在温州龙湾的一家修理厂中找到了涉事车辆,但驾驶员胡某某已经回到台州。3月15日,民警通过电话规劝胡某某投案。在通话中胡某某刚开始还以各种理由推脱,但在民警的劝说下,最终胡某某在第二天主动来到温州投案自首
经审讯,胡某某表示案发当天他晚饭喝了些酒,原本打算与一名朋友见面,可在代驾将胡某某送达约定地点后,朋友并没有出现,于是胡某某便打算自己开车回家。但途中却遇到了交警设卡,胡某某担心自己因酒驾受罚,紧张之下便做出了驾车闯卡的糊涂事。
3月17日
胡某某因涉嫌袭警罪被警方依法刑拘。
3月29日
鹿城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的行为属于“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涉嫌袭警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袭警罪”单列罪名后,鹿城区检察院批捕的首例袭警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