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温州西施寮男装批发中心府前街宁府大楼东栋113店面业主发现门口挖了大坑加装八层电梯,非常震惊,马上向府前社区及五马街道有关人员反映情况,才得知在店面业主不知情和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府前社区及五马街道在没有调查的基础上,在服装市场道路公共资源(不属居民小区)里, 批文胡乱盖章,使得宁府大楼顺利通过鹿城区规划局批准旧楼加梯,导致店面业主与同一栋楼业主发生冲突。 次日一早, 店面业主立刻向府前社区及五马街道有关领导提交要求先暂停电梯施工、双方进行协商的报告。报告内容如下:旧楼加装电梯是一件利民好事,店面业主不反对,但不能损坏店面业主利益。加装电梯占用市场道路公共资源后,业主店面成U型,采光、排水、卫生方面都受到严重损坏,丧失了许多功能。不要说今后还有什么预料不到的问题产生,单是目前已经造成店面价值大辐贬值,租金减少,损失巨大。店面业主强烈要求先暂停电梯施工、双方进行协商。接下来几天,店面业主三番五次到社区、街道请求领导为双方协商解决矛盾进行调解。但是社区、街道领导百般推御,“互踢皮球”, 互相扯皮,称自己没有执行权力,把作为人民公仆该有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宁府大楼的业主们更是有恃无恐。这样下去双方将有可能发生流血事件。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府前社区及五马街道行政乱作为,宁府大楼东栋113店面业主百思不得其解: 第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起码负有保护纳税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责任。难道可以推卸?这间店面是店面业主一家于2004年花巨资购买的,周围属于市场道路公共资源,完全不属于旧楼居民小区。根据《物权法》,公民有保护自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现在,谁剥夺了我们的权利? 第二,不久前,国家住建部有关领导明确表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要突出“以人为本”的宗旨,即同一幢楼的居民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旧改不进行。且旧改不是“从上往下”的指令性工程,而只能“从下往上”生成改造项目。府前社区及五马街道有关领导没有调查,在一楼店面业主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在批文中胡乱盖章,显然跟中央旧改政策背道而驰!造成现在这样严重的后果,府前社区及五马街道某某领导难咎其职。对店面业主来讲,“公平正义”究竟何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究竟如何体现? 第三,店面业主要求社区、街道某某领导出面为店面业主和其他业主协商解决矛盾进行调解,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却百般推辞,没有一点作为。万一发生流血事件,你们将如何收拾不堪设想的后果? 第四,由于此楼幢与南面房屋楼间距比较近,此电梯的加装对宁府大楼东幢2单元住宅房屋东南向采光产生极大影响,目前已有多位业主对电梯审批过程过由浙江新创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产生极大质疑。加装电梯方便1单元业主但是不能牺牲其余业主的利益,犹如您家里人生病了需要动手术,在没经过我同意且未告知情况下,把我家里人拉到手术台换了器官一般恶劣,谁能忍! 为此,店面业主及2单元业主只想让社区公众评理, 作为利益受损方,我们并不想阻碍加装电梯,只要求先暂停电梯施工、双方进行协商。而府前社区、五马街道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却视而不见,没有为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出一份力讲一句话,这难道不是他们行政乱作为的集中体现? 宁府大楼东幢113店面业主及2单元业主恳请政府部门收回成命,审批工程需考虑多方情况,而不是为了一方方便,损坏更多无辜业主的财产及居住采光等更为重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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