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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安全
一直是相关部门大力监管的重点领域
近日,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例
这次涉事的是不少温州人都熟识的一家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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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执法人员检查发现
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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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使用劣药
②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温鹿市监处字〔2020〕522号;
案件名称:温州尚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劣药和过期医疗器械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温州尚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吴*;
主要违法事实:1、2018年8月27日,当事人以7.9元/瓶的价格从国药控股温州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有效期至2020年5月的药品过氧化氢溶液10瓶,尔后放在其门诊部手术室用于清洁患者手术伤口。在该药品超过有效期后,在2020年7月20日至12月10日期间,当事人仍在使用1瓶已超过有效期的过氧化氢溶液药品,货值金额7.9元。
2、2018年11月21日,当事人以0.06元/片(小包)的价格从温州信谊医疗器材有限公司购进生产日期为2018年10月8日,有效期至2020年10月7日的HANGBANG杭邦牌透气胶贴2000片(小包)(计80包,每盒25小包),尔后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用于患者输液时固定针头。2020年10月8日至2020年12月10日间,上述透气胶贴过期后,仍在继续使用。在案发现场查获过期的HANGBANG杭邦牌透气胶贴1盒(25小包),以0.06元/小包的进价计算,货值金额1.5元。
3、2020年6月11日和2020年7月8日,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hangxingvip)发布“老掉渣!她们这种被火热追捧的‘少女脸’已经凉凉了”和“沈杉菜有了筷子腿,SJ神童瘦掉62手,‘多肉’身材这么容易减吗?”两篇用于宣传其医疗美容效果的文章,在这两篇文章中使用了多个患者治疗前后对比照片,并使用了白慧文、袁丽华、薛瑞等卫生技术人员的名义和形象。
4、当事在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广告,该微信公众认证费用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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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其他药品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对当事人使用劣药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
⑴、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⑵、没收已扣押的超过有效期过氧化氢溶液1瓶(已使用大部分);
⑶、处以罚款110000元,上缴财政。
对当事人使用过期医疗器械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
⑴、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⑵、没收已扣押的过期HANGBANG杭邦牌透气胶贴1盒(25小包);
⑶、处以罚款25000元,上缴财政。
对当事人的医疗广告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理:
⑴、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⑵、处以罚款10000元,上缴财政。
上述合计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45000元,上缴财政。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2021-03-15 00:00:00;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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