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瑜,做为温州市公安局民警,人民的公仆,公德心何在?你车祸撞了我二年来,一直不理不睬,任由别人死活,这就是做为一个公安民警、做为一名共产党员的所做所为吗?你不仅违背了习近平主席对公安民警的最基本要求(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更是有违自己的良心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做为党的儿子,人民的公仆,你撞人了全责,不闻不顾,还言语攻击我尚未成年的女儿:对于和此事毫无关系的我两个女儿,还被你无怨无故的牵涉进来,在大众媒体上进行侮辱,说她们是不成器的孩子,这对两个尚小的女儿心灵上是很大的打击!这对她们的成长也是很大的伤害!这对我女儿、以及她身处的国家跳水二队也是严重的名誉侵害,这难道就是当今社会的人民警察吗?就因为你这样的所做所为(违法乱纪、无视道德与法律、对原告及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最终,也因此被所在单位温州市公安局处予了警诫处分。 车祸本是民事纠纷,而你的无视和不做为致使性质升级,变得恶劣。车祸导致头部、身体受损,两年来病情不断恶化,进而加重而需要看病就诊、吃药、住院,对于一个需要抚养两个孩子,又身患重病的低保户,你让我情何以堪。 车祸后导致病情加重,虽然一直身患疾病,但平时没有直接发作,但车祸后却埋下的病发的隐患。如去年初就出现“脑血管意外”去附属二院抢救医治,接下来遵医嘱每天按时吃药,慢慢恢复。而车祸前没有发作,现在也没有发作,偏偏就在车祸后几个月发作的,这难道不是车祸引发的病情加重发作吗?又如,2021年1月血透时,体内大出血,遵医嘱就马上去附二医急救治疗,后又转附一医新院住院,虽然病情有所控制,但病情的复发不可逆,以前是每周三次血透不用住院,而现在是每周四五次血透又加止血治疗。医院有所规定,一般病人血透每周最多不过三次,而我是病发严重,不得以才每周四五次。然而,住院花钱如流水,钱如同纸,我是想住、想保命,但又不敢住(住不起)。 一个公安民警对普通老百姓这样的态度,这样的不闻不顾和所做所为,令人愤慨!不但拖延受害人的治疗,致使病情加重,更让人民群众对公安民警的形象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