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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记者胡超然通讯员温市萱)1月8日,记者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在全市系统部署开展“迎春护平安”打击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打击违法生产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行为,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据温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对象为各类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中型酒店、冷库、首站经营者、生食餐饮店、大型商超等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主体。
据介绍,在1月5日苍南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冷链食品大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检查了8家冷库,查获涉嫌违法的进口冷链食品228件共2451.5公斤。目前,该批食品已被送至温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统一进行核酸采样,消杀保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广大经营者,疫情形势严峻,务必要落实好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各项主体责任。
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将各经营主体对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及“冷链食品溯源码”赋码情况,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等“三证”物防制度要求落实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对违法行为和发现的案源,将实施一案多查,并落实处罚到人和信用联合惩戒规定,对经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责任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一律实行处罚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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