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不开庭,你们想要离婚,必须先把孩子的出生证办了!”法庭上,倪建双法官严肃地向当事人下达任务。
日前,乐清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方某诉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法官得知两人7岁的孩子竟未曾办理出生证。法官当下决定,让双方去医院办好孩子出生证再回来商量离婚事宜。
图文无关
原来,方某和陈某均系再婚,2012年11月登记结婚,并于2013年7月生育一女小红(化名)。后因感情破裂于2013年9月分居至今,日前方某起诉要求解除与陈某的婚姻关系。
案件开庭审理前,经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就当事人婚姻家庭状况、未成年人子女生活近况等进行调查,发现方某和陈某已经分居七年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目前婚生女小红随方某在江苏生活。
基于上述事实,庭审中法官组织原、被告就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进行协商讨论。不料法官在言谈间却发现孩子已经7岁多了,居然还没有落户,至今尚未办理出生证。
图文无关
据了解,陈某生下女儿40天后,就再也没见过孩子,孩子的户口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没有户口,也就意味着无法注册学籍,这对孩子读书乃至一生的影响都是巨大的。倪建双法官当庭对原、被告进行批评教育,身为父母,却因赌气耽误孩子,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就此事,原、被告互相推诿,均把责任归结于对方。
未成年子女作为离婚纠纷中最无辜、脆弱及被动的群体,其合法权益的保障至关重要。当下,法官决定:“现在先不开庭,你俩现在就去把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办了,一切事情等回来再议。”
用了不到一小时,夫妻俩就带着出生证明回到了法院。一张薄薄的纸,小红却等了整整7年。 |
|